; 他们身上所穿的甲胄,是由军械司的匠人们手工锻造的鱼鳞甲,即使是在微弱的冬阳之下,依旧能反射出森然如长剑的银光,沉重的铁盔上,洒下了一束白色的长缨,一直延伸到鼻翼,保护了整个人的面部,也遮掩住了他们面容上的表情。
这支穿银甲,戴盔缨的轻骑,便是隶属于平阳长公主萧映雪的亲兵卫率,曾以一千精锐将士,大破三万西燕武贲甲士,阵斩西燕大司马项开,战功冠绝镇西军的第一劲旅,——“甘州营”。
石桥百丈开外,两千甘州营轻骑,齐齐勒住马缰,如一尊尊白色的石雕,策马而立,岿然不动。
“散——”
伴随着一声令下,前锋两百轻骑,呈左右两翼,分散列阵,仅在短短的一瞬间内,便勾勒成了一个环状的军阵,一百骑居中,一百骑分置左右;而大军背后的一千八百骑兵,按照弓骑兵三成,陷阵骑兵七成的比例,重新整编,遍布在乐平原上南北二十里,东西百十里的辖境内。
“让——”
忽而,又是那么一瞬息,甘州营前排的甲阵,隐隐敞开了一条缝隙,并且越敞越大,就像是大海中正在咆哮的浪花,一浪高过一浪,慢慢朝四面八方流去。
这时,只见对面,十余骑率先策马奔出,蹄下扬起丛丛灰尘,脱离了大队铁骑的范围。而那十余名骑士,竟无一例外,全部是身披戎装的女兵,她们每个人都是正值妙龄,身姿窈窕,可是却没有像寻常家的女子那样,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而是穿上了厚重的铠甲,骑士了高大的战马,在一群大老爷们儿扎堆的军营里,摸爬滚打,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一马当先。
说起来,这些女兵,都是长公主的贴身亲兵。
众所周知,长公主萧映雪从年少之时,便是骑马佩剑的巾帼英雄,如今更是手握三十万雄兵的一方诸侯,这么一位叱咤风云的奇女子,当然不是凡俗之流;正因如此,了解长公主的人都知道,长公主的身边,平日里很少有伺候的侍女,只有护卫的女兵,这些人闲时是亲兵,战时便是骑兵。
在十余名扈从女兵的簇拥下,一匹高大的“桃花马”,缓缓从军阵中行出,它的毛色,白中衬红,一片雪白之中,带有一抹鲜亮的红点,乍一看,便是一匹上好良驹;而这匹桃花马的主人,就是那位英气逼人,长剑策马的平阳长公主。
广场上的礼官们,在这一刻纷纷抬起头来,他们所看到的长公主,哪里还是一个女人,分明就是一位刚刚从地狱浴血归来的女罗刹。
他们看见,今日的长公主,没有穿盔甲,只穿了一件轻便的黑色劲装,小臂上佩戴着一对铁制护腕,脚下则踏着一双鹿皮短靴,腰间悬着一柄名为“飞霜”的佩剑,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挽了个高高的发髻,余下的头发,便顺着她背部优美的线条,如瀑布般倾泻而下。
据传,先帝的章献皇后,也就是当今陛下、秦王殿下与长公主的母后,——独孤元姬,本身便带有几分北地鲜卑世家的血统,所以长公主的五官,还是比较端正的,棱角分明。
加之这么些年来,她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兵权,镇守边关,原本柔如凝脂的肌肤,早已被关外的骄阳,晒得没了女人的韵味;再看她那两道凌厉的英眉下面,是一对冷峻得如北海遗珠的眸子,眼中蕴藏着一股浓烈的杀气,仿佛可以刺穿一切。
萧映雪骑在桃花马上,她鼻梁高挺,薄唇微抿,那深邃的目光之中,没有一分女子本来的妩媚多情,有的只是身为西境女帅的英气与凌厉,举手投足之间,尽显不输男儿的风采。
“驾!”
正当此时,萧映雪挽起缰绳,双腿轻轻一夹马腹,下意识加快了马速,她就带着身后那十几名女兵,穿过了长长的红毯,行至永宁门前的那片广场,然后将马缰一勒,毅然驻马而立。
远远望去,坐在马上的萧映雪,把玩着手里的马鞭,她整个人的身姿,于天光熹微之中,略显清瘦与高挑;这位统领三十万大军的传奇女帅,此刻正用冰冷的目光,凝视着广场上的众人。
看到长公主打马上前,礼部与鸿胪寺的两位官长:叶正高、沈英,立即就迎了上去,来到萧映雪的桃花马前,端端正正地行了一个大礼。
“下官参见长公主殿下!”
“参见长公主殿下!”
叶、沈二人身后,三十多名礼部和鸿胪寺的官员,纷纷将两袖挥起,齐刷刷地向萧映雪行礼。
未曾料到,一身黑衣的萧映雪,端坐在她的桃花马上,面色清冷如雪,只是微微抬了一下眉梢,不动声色地应了一声,颇有女中英豪的风范。“二位大人,不必多礼,吾甲胄在身,不能下马全礼,还望二位大人见谅。”
“岂敢岂敢,公主威名如雷贯耳,我等刀笔之吏,安敢无礼!”叶正高垂首低眉,非常谦恭地说道。
“公主,我等奉陛下诏命,在此恭迎殿下回京,请公主入城。”沈英再次行了一礼,缓缓开口。
萧映雪漠然地点了点头,“嗯,吾知道了。”
……
已近中午,皇城的城门,早已洞开多时。
“嗒,嗒,嗒……”
又是在这个时候,一阵轰鸣般的巨响,宛若晴空霹雳,自远处的官道之上,凭空而起;一时间,却见整条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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