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多,分给杨芸娘一点,也未尝不可。
想到这里,程世杰掏出银子,给杨芸娘一块,大约一两多,具体多少,程世杰也不知道。
“谢恩公,但是奴却不能要!”
“为何!”
杨芸娘抱着孩子望着胡同深处。
胡同深处,露出三名大黄牙,衣衫褴褛,应该是乞丐头子,毕竟普通的乞丐可不能吃得油光满面。
一个妇女带着一个不满月的婴儿,手中有钱,那就是原罪。
想到这里,程世杰道:“你跟我来!”
程世杰想得不多,他决定在刘记客栈里给杨芸娘租个客房,只要卖掉手中的刀剑,他就会有一大笔钱,到时候,多付点房款,就可以让杨芸娘生活下去。
至于以后,那就是命了。
程世杰在前面走,杨芸娘在后面跟着。
他隐隐约约感觉身后还有尾巴。
再次掏出手机,放在袖子里点开录像功能,
程世杰并没有回头,点开录像回放,果然,身后出现了三条尾巴,不过并不是那个胡同里的乞丐,而是三名提着腰刀,一身青色劲装打扮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
程世杰寻思着,很有可能是兴平号典当铺的人,一千两银子,在明末可是一笔巨款,难道是想黑吃黑?
必须马上雇佣两打手,要不然……
还真不安全。
想到这里,程世杰用力地握紧手中的唐直刀。
还是准备不足啊,可惜,电击棍在网上无法直接购买了,要不然,也不知道这么担惊受怕。
就在这时,程世杰发现街道边上,有一个乞丐。
这个乞丐与其他乞丐不同的是,周围乞丐与其格格不入,这名乞丐身上布满了伤痕,脸上、脖子上、胸前、胳膊上都是,不过都是一些旧伤,特别是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特别是乞丐身上有衣服,都成了破布条,胡子和头发都已经灰白,看着有五六十岁,乞丐懒洋洋地挪动了身子,露出了脊背,脊背上倒没有伤疤。
就你了。
程世杰朝着乞丐走去,他缓缓蹲下身子,从怀中摸出一个银块,铜钱已经被他卖掉,现在他手中还有六七两银子。
这一块银子是其中最小的一块,大约可以兑换几百个铜钱。
“我想雇佣你帮我做事!”
“老夫只会杀人!”
程世杰的眼睛一亮:“有人杀我的话,你帮我杀了他!”
“想雇用我,先给钱!”
“给你!”
乞丐接过程世杰的银子,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老夫沈明遇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程世杰带着杨芸娘以及沈明遇,朝着刘记客栈走去。
来到刘记客栈,伙计一脸为难地望着程世杰。
杨芸娘还好说,虽然衣服破破烂烂,好歹还算干净,可那名沈明遇浑身上下散发着臭味。
程世杰将一块银子塞在伙计手中:“给他准备点热水,让他沐浴一番,给他找件衣服,不用太好,能穿就行!”
“客官里面请!”
有钱好办事。
不过,给沈明遇弄一身行头,再加上给沈明遇的钱,程世杰手中只剩一两银子。
过了半个多时辰,程世杰在刘记上房中,换洗一身的沈明遇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程世杰愣住了,他差点认不出沈明遇,原本的沈明遇头发、胡子灰色,满脸污垢,看着仿佛六七十岁的样子。
可是现在他却成了一名中年人。
“沈明遇拜见主人……”
“别叫我主人,叫我老板……还是东家吧!”
“是,东家!”
“沈明遇,你多大了?”
“老夫三十有六岁!”
“看着你像六十三岁,不七十三!”
“咕咕……”
沈明遇不好意思地望着程世杰。
程世杰掏出最后一块银子:“伙计,准备酒菜!”
他决定,先吃饭,再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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