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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今天要不让李阳哥在咱家住,那我也不在家里住了!”
“你!”
方云云的一通无理取闹,直接弄得方大同没了脾气。
前两天就因为上学的事情,方云云已经离家出走一次了,方大同可不敢再把方云云惹急了,万一在离家出走他这当爹的哪受得了?
“行行行——!住,住住!”
方大同无奈的说道:“但有一点,李阳在家住可以,必须跟我一个屋儿,知道吗?”
“啊~~”
方云云听到父亲的话有些失落,但为了让李阳能住下来,也别无他法。
“那……那好吧。”
“嗯。”
方大同这才勉强答应下来。
李阳在一旁无语死了。
你们爷儿俩倒是痛快了,有没有人问问我的感受……合着我住与不住都跟自己的意见没关系是吧?
没办法,既然都已经到这一步了,那就住下吧。
反正方云云说的也对,明天要早起出发,直接从二大爷家走方便,而且自己的确好多年没在二大爷家住过,吃过二大爷家的饭了,倒是也挺怀念的。
当下欣然答应,随之给田小花她们打了个电话,告诉自己不回去吃了,也不会去住了,如果有病人,再给自己打电话。
然后将菠萝码在了仓库里的板车上,用油布盖了,等明天一早用驴拉着上镇子里,顺便送方云云去火车站。
当天下午,方大同便从外面买了一瓶烧酒回来。
方大同就是典型的嘴硬心软,心里其实很喜欢李阳,这小子从小就经常在他家住,而且嘴甜,深得方大同喜欢。
买回来酒之后,晚上便炖了一只山鸡给李阳开荤,又烤了只兔子,炒了几个菜,炸了点儿花生米,爷儿俩要喝两盅。
方大同年轻的时候,是村子里有名的猎人,后来又一次伤了腿,不好再进太深的山区区打那些危险的猎物,于是捣腾起了山货。
对于烹饪山鸡野兔这些东西,十分有心得,从小李阳就爱吃他做的饭。
一是小时候家里穷肉不常吃的到,二是二大爷弄这些东西确实香。
这一算下来,李阳已经快有十年没吃到这些野味儿了。
山鸡不比家养的肉鸡或者下单的母鸡,因为常年在山林里自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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