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而我呢?我为什么活着,我不太理解,并且,我好像一点也不虚弱。
仔细观察了一下,我发现,两个渴死的人里,有一个脖子被咬开了一个洞,鲜血都干了。
这时候,我貌似明白了什么,心里的某道枷锁断开了,没了心理障碍。
我默默走到尸体旁边,开始吸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
我太饿了,吃在嘴里,觉得是那么的美味,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就这样,我在矿洞里足足坚持了一个月,外面的人终于来了。
当他们发现我还活着时,都感到十分震惊,我也很震惊。
因为,我发现,那些人的样子都变了,变得不像人,而是一头头待宰的畜生。
“要不,找个机会杀几头,打打牙祭?”
那是我出来后的第一个念头,我觉得很合理,毕竟人嘛,饿了就要吃肉。
回到原来的住处后,没几天,我就把矿主给宰杀了,还精心做了一锅肉。
我这人喜欢分享,于是,我就把肉拿去给矿主的几个儿子吃。
谁知道,他们居然不吃,还要杀我。
我有点委屈,我明明把最好的东西分享给他们,他们为什么不领情呢?
不领情就算了,居然还要杀我。
哎,没办法,我只能跑了,跑出了矿区,跑出了大山。
然后,在接下来的十多年内,我几乎走遍了整个国家,不管大大小小的地方,我几乎都去了一个遍。
当然,去到各地,我都会去尝尝当地的特色美食,别说,不同地方的人肉,味道真的还是有区别的。
我还给自己取了一个号外,叫做行走的美食家。
我文化水平不高,但这个名字,我很满意,让我有种文化人的感觉。
最后,跑累了,我就想找个地方安家,毕竟,总不能一直跑下去吧,人嘛,还是需要安定的。
我选择了临安市外的某个乡村,还给自己在山腰处修建了一处小院子。
我还是有点积蓄的,之前杀了那么多人,他们身上的钱,都成了我的,所以,我还买了一辆四轮车。
我都想好了,我要去捡破烂,这样的话,就可以有机会继续找美食了。
那年我35岁,从此安居在了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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