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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七色鹿(第2页/共3页)

里老人没有上前帮忙,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聚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老人来说,这东西简直就是一个鸡肋。所以有人宁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还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个人喝,更不用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让公良惊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前世叫鹿茸,可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知道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头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获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旁边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阿良,这东西能吃吗?”俸罕好奇的问道。

“当然能了。”

公良对他这个问题感到奇怪,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不再理他。

上次回去后他总结经验,觉得下次狩猎一定要带口锅去,要不然都没口热汤喝。只是这铁锅太大,带着又碍地方,思来想去,他想起了前世打仗时候部队戴的钢盔。那东西在当时可谓两用品,战时是头盔,可以用来挡刀枪子弹;闲时是铁锅,可以用来熬汤煮肉烙饼。

所以,公良就请野罕帮忙打造一个头盔。别看东西简单,野罕可是打了十几个才符合公良佩戴。

拿到铁盔后,他又在里面铺上一层柔弱兽皮,要不然头磕到铁盔疼得要命。起初戴头盔他很不适应,因为太重,戴久后也就习惯了。

这时候,公良取下头盔,并把里面兽皮拿出来,就带着铁盔来到湖边拿着沙子搓洗起来,免得熬汤的时候有异味。

洗好后,装了一头盔水回到营地。

接着,他又去找来几块石头做成石灶,把头盔放在上面烧。等水烧开后,就割了一些鹿肉下去,又从竹林挖了两根竹笋取肉扔了进去。来时的路上他随手采了一点木耳、山菇,这时派上用场,都被他洗干净后扔进了锅里。

不一会儿,一锅山珍鹿肉汤就熟了。

用腌制的小溪鱼调味后,公良试了一下,味道美美的,好喝极了。

“好喝吗?”俸罕在旁看了,忍不住问道。

“不错。”公良点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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