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在意。
这样的风气,在世家子弟之中,最为凸显。
很多贵公子,别说是骑马了,就连马都没爬上去过。而眼前的这位白衣郎君,却可以如此自如的操纵战马,着实令人钦佩。
“到底是谁家的郎君?会到我们京口来?”檀凭之感叹道,刘裕摇摇头:“肯定来头不小。”
“你怎么看出来的?”
刘裕指指地上的泥土,回忆道:“你注意到刚才站在他身边的那个壮汉了吗?”
“面色白皙,胡须发红。”
檀凭之恍然大悟,大叫道:“鲜卑人!”
“我怎么就没注意到!”
严格说来,京口虽然是晋朝战略重镇,但和北人的接触,充其量也不过是南渡的汉民。
不管是鲜卑人还是氐人,在这里都算是稀有物种。
更不要说能够驱使鲜卑人的晋人,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存在。
几个壮汉顿时对白衣郎君充满了好奇,该不会也是北府的将领,乔装出行吧。
“寄奴,你要去投奔他吗?”
那白衣郎君虽然没有明说,但肯定就是这个意思,刘寄奴一身是胆,豪气干云,自然应该受到明主的赏识。
若是能抱对了大腿,便可以一展抱负,青云直上,这在晋朝这个以家世为大的朝代,是很普遍的操作。
往上数几代,刘裕也算是官宦人家出身,不过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已然家道中落穷的叮当响。
刘裕的父亲刘翘,在京口担任郡功曹之职,别看官位不高,却相当紧要。
这个官职是负责点选州郡之中的人才的,相当于现代的主管人事,照理说,刘家应该富得流油,多得是各方的进献。
然而,刘翘在货贿公行的晋朝还就是个异类,他刚正不阿,眼里揉不得沙子,于是,不但没有因为得了这个美差就富裕起来,反而将家中的日子过得更加清贫。
这还不说,任职没几年,便一病不起撒手人寰,留下了孤儿寡母,生活更加难以为继。
作为家中唯一的男丁,刘裕辛苦挣钱,维持着家里的生计,但身边的朋友都清楚,寄奴在京口,不过是暂时蛰伏,他绝非池中之物。
木屐踢踏,黄土翻腾,刘裕大步朝前,并没放在心上。
“那郎君看得起我,我自然很感激,不过,吾辈若想建功立业还是要靠自己,再说,那位郎君根本没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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