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豹闪闪最后一次自由自在地打猎了。至少她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走在杉树、橡树、松树组成的鹰民山(青丘山)山坡之中时,她不禁屏气凝神,听听虫鸟和鸣,感受春日清风拂过裸露的手臂的感觉,同样也忍不住回忆起来。
[注:鹰民山aksarejah是澳龙语对青丘山(圣克鲁斯山脉)的称呼。]
豹闪闪这个名字,还是前两天殖民司官老爷到她村子时才登记的,当时那老爷捋着胡须笑着说道:“闪闪啊……真是又有趣又好听的名字。”
豹姓来自于豹道士社的首字,她听说殖民司给澳龙人取姓时多数时候都是这么取的,比如大绵社取了首个开头的发音,谐音一下变成了“谭”。
至于“闪闪”则来自于她的澳龙话名字的音译,原本的意思是澳龙女子所穿的皮裙,似乎是寄托了社里长辈们对她的期望,那便是做一名贤妻良母。
但她却完全不是那样的人——活泼好动的她更热爱在野外玩耍,一来二去,竟逐渐熟悉起各种植物和野兽,熟悉鹰民山至烟涛湾之间每一座小坡、每一片高高的束草地和每一滩雨季时会积水的潭子。
但年少的她向父亲恳求,要他带上她去打猎的时候,却被狠狠地骂了一顿。
啊,毕竟在澳龙人的习俗当中,女人甚至不能跟男人谈论起一句有关狩猎的话,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情!
接下来的日子里,父亲便总将狩猎中的不顺怪罪于她,认为都是她大逆不道竟想跟着去打猎,才会使他那么倒霉!
尽管委屈,闪闪还是只能把泪往肚子里吞。她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学着做一名贤淑的女子。
婶婶们和姐姐们都说,如果实在是贪玩,可以跟她们一起唱歌呀,夜里还会有好玩的游戏赌局,那才是女性可以尽情享受的地方,跟着浑身大汗的臭男人们辛辛苦苦地上山下海,她们也不愿意,就不需要臭男人们说了。
她学着织网、缝衣、制篮和烹饪,但她怎么都觉得坐不住,她还是向往与虫鱼鸟兽一起嬉戏、奔跑的感觉。
她想学灰熊或山狮那样,饿了就扑倒一只美味的大马鹿或羚羊,没有的话就捉只长耳兔或者大鹅,既能畅快奔跑、出汗,又能随时随地大快朵颐,多么幸福啊!
当然了,她是人而不是灰熊或山狮,她还是清楚的,所以如果她抓到了猎物,她会处理掉其毛皮,剖开其骨肉,去掉不能吃的部分,而后好好地炙烤一顿,那美味可不是野兽所能知道的。
现在她已经学会了织网,不如尝试一下,偷偷地跑出营地,在她知道动物们的必经之地小心地做了个罗网陷阱。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她大喜过望——真的有兔子自投罗网!
她甚至忍不住像野兽一样欢快地哇吼起来,而后便拿出珍藏数年的燧石小刀处理起这只可爱的猎物,甚至现场烤了起来。
嗯……还是差点意思,不如带回营地里交给有经验的婶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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