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虽然吉米表现的相当抢眼,但是那可是史矛革,一个无神明之力,却堪比神明的存在。
吉米表现的或者是人类的巅峰,但是和史矛革比起来,在矮人看来还是差很多。
保证不辱使命!
巴金斯也很想帮助矮人夺回家园,自然满口答应。
那,咱们出发!
出发喽!
巨鹰飞了一夜,早就把半兽人甩在了身后,此刻他们可以轻松的赶路
那你问了,为什么巨鹰不把他们送到长湖?
你当史矛革是白给的?巨鹰这种在天空中可以和巨龙媲美的生物,巨龙哪怕是在沉睡当中,也能听到他们拍打翅膀的声音。
到时候把史矛革惊醒了,谁能从它眼皮子底下偷出阿肯宝钻来?
能送到高山隘口,已经是巨鹰能送达的极限了,接下来沿着旧林路就可以到达长湖镇了!
后面的半兽人追上来了!
众人正在吃东西,巴金斯从山坡上滑了下来,除了吉米,估计没人知道他从那里滑下来。
他看见你了吗?
没有!不过这不是重点!巴金斯有些慌张的说道。
他们在后面多远?
大概在十里左右的位置,我在他们五百米左右看见他们的。
五百米他们都没有嗅到你的气味?巴金斯,你就是天生的飞贼!
确实!你真是太厉害了!
不得不说,这十多天的路程,在甘道夫的训练下,巴金斯的能力得到了质的飞跃!
若不是吉米天生的野兽感知,估计也找不到巴金斯的位置。
怎么说呢,巴金斯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就是站在任何位置,都很容易让人忽视。
一路上的平安,再加上马上要进入旧林路了,巴金斯的训练又这么成功,这让矮人王有些得意了。
大家听我说!巴金斯不得不高声喊道。
什么事?
后面的兽人还不是最麻烦的,我在前面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猛兽。
什么猛兽?众矮人问道。
一个头颅就有四个邦伯那么大的猛兽!
是一头熊吗?甘道夫脸色一变,出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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