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的正常,因为婚纱爱情!”
“婚纱不过是一个白色的纱布衣服而已,不等于爱情!”
“楼上的沙比,说什么风凉话,婚纱女孩什么时候穿?自然是结婚嫁给男子的时候穿了,当然等于爱情了!”
下面,有一位网友发了一个长的议论:“我说,你们的关注点都在婚纱是否等于爱情上,我的关注点却在拜金不拜金上,如果女方不拜金,为什么在一场恋爱后分手了,要追几十万的恋爱费呢?美其名曰,青春损失费?这不正好应了拜金女3个字吗?如果空口无凭,说女方在2年半的恋爱里花了林远,也就是男方15万17万的,我是不信的,太能花了吧,但是,从要几十万青春损失费的事情上,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啊!由此可见,这位同在一个班级的赵子晴同学,就是拜金女一枚!”
这分析,逻辑缜密,得到了1000多个点赞!
其中一位,更是直接转发了,说道:“说的太对了!那位子晴同学,简直是前后矛盾,我也是南方大学的,我是大一新生,我为我们学校有这种毕业生,而感到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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