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但现在,他一剑,就杀了一个,如屠猪狗。
叶风将十几个储物灵戒,都一个个的戴在了手指上,正是在宣告自己的战利品,看上去很是花哨。
周围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个白衣少年,很有性格。”
不少人看着叶风双手上的十几个储物灵戒,琳琅满目,这么说道。
其实叶风倒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去天魔城准备。
天魔城可是整个魔血门的老巢,更是魔尊的沉睡之地。
天魔城古老而巨大,里面肯定藏着很多的财富,叶风怕到时候浑水摸鱼的时候,自己没有足够的储物空间去装载财富。
正好这群佣兵给自己送了十几个储物灵戒,储物空间肯定是够用了。
叶风这样想着,心满意足的朝着小镇中一家酒馆走去。
冷风呼啸,寒冬降临,叶风准备吃点东西。
这段时间在大荒历经千辛万苦,叶风自然是很期待酒馆中的美味佳肴。
寒风大雪之下,夜幕降临,叶风在镇子上的酒馆中饱餐了一顿。
不过还没等叶风走出酒馆,好几个身穿锦衣绸缎的年轻男女,从酒馆外走了进来。
他们的目光,就盯着叶风的方向,盯在他手指上的十几个储物灵戒上。
叶风装作没看到,继续喝着杯中的热酒。
几个看上去身份不凡的年轻人,似乎是忍耐不住了。
其中一个身穿青衣的年轻男子,踏步走到了叶风的身前,语气带着一种隐隐间的贵气,看着叶风,道:“这位朋友,你白天从那十几个流浪佣兵手中抢到的一些储物灵戒,其实有四个是我们的,我想现在应该让那几个储物灵戒,物归原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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