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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韬摇摇头。将做事的成败全部托付在未知的变量上,这从来不是他的作风。
他将目光重新投向腹语者。幸好他刚刚制服腹语者的时候就把那几个人质赶了出去,现在对方是唯一看到他变成车的目击证人。
中年谢顶老白男瞪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和他对望,手上的蝙蝠宝宝在不停的呼喊着类似“没错,这就是一条好狗该做的事!”之类加油打气的话。
“刚才的事情不许说出去。”
“汪!”
“讲人话。”
“好。”
忽略这些细节,到目前为止,他原本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雪球已经滚起来了,有了腹语者,他终于可以躲到幕后,操纵对方去收服更多的反派了。
他还可以借用腹语者的身份,发挥蝙蝠侠的钞能力雇用一些国际雇佣兵,到时候,反派军团加雇佣兵军团不讲武德,一拥而上,贝恩就算有三头六臂也要被锤成小饼干!
什么亲身上阵,不存在的。
我就是从韦恩塔上跳下去,死外面,也绝不会……
说到底,他可是穿越者。
他很喜欢蝙蝠侠漫画不假,但并不代表他就要在现实中当蝙蝠侠。
什么人会放弃自己的万贯家财,深夜像一只大蝙蝠一样在街头发泄混乱情绪?
他还教唆青少年穿上五颜六色的衣服,不穿裤子,与杀人犯和疯子为敌,承认吧,布鲁斯·韦恩早就疯了。
但他这个穿越者不一样,他不是疯子,他是个正常人。
陈韬目前只想把知道布鲁斯真实身份的催命鬼【贝恩】解决掉,然后安稳退休,然后每天醉生梦死,在哥谭市那些交际花身上浪费完最后一丝丝的精力。
没错,这就是他想要过的人生!
他上辈子在好莱坞摸爬滚打,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
至于哥谭以后怎么样……
他已经想好了。真以为钢铁之躯的氪星人和来自亚马逊的5000岁半神小公举是吃干饭的?
虽然穿越过来以后陈韬暂时没有在大都会的星球日报找到克拉克·肯特,也没在波士顿找到古董鉴定专家戴安娜·普林斯。
但星球日报已经有路易斯了,根据时间推算,这两位很快就会出来搅风搅雨。所以他现在只要解决贝恩,至少在这两位巨头闪亮登场之前保住自己的小命,美好的亿万富翁生活就在向他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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