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喜欢康斯坦丁。但参孙就是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诺顿,是从什么时候哪个瞬间才察觉到这份心意的,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了。
“请多休息一会儿吧。”参孙按在诺顿的胸口上,隔着衣衫,她能感觉到那颗强而有力的心脏此刻十分疲惫,以龙族本相那样庞大的身躯,要完全恢复它的力量需要极其长久的积蓄,否则龙王们的封茧也不会花那么久去成长。诺顿获得了康斯坦丁的力量,但他的身体还不够去负担,那会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几个月的时间不过是沧海一粟。
诺顿现在最好的解法应该是离开青铜城,找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重新回归茧化去补完自己,可是龙王的尊严不允许他这么做,卡塞尔学院的那帮混血种杀死了康斯坦丁,不复仇就离开是逃避的选择。青铜城是他的主场,在这种地方即使是以不完全的姿态去迎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杯水车薪罢了。”诺顿澹澹地笑笑,“我只想多看看这个地方,回到茧里并不好受,那感觉就像自己死了,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再怎么努力也伸不出手,永远摸不到也看不到什么。”
“那请让我继续陪着您。”参孙低声说。
她做了一件很大胆的事情,起身向着诺顿张开双臂,好像要给他一个拥抱。诺顿没有回避也不意外,那种朦胧的暗恋可以瞒过任何人,唯独瞒不了当事人自己。兴许是觉得这千年来的等待太过让参孙太过委屈,诺顿没有拒绝,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站起来以后就比自己更高的女孩扑向自己,千年的沉寂不可能有什么香水之类的东西给参孙用,但她身上仍然带着澹澹的馨香,就像春暖花开的时节那盛开在城下的繁花。
参孙确实是个很美的女孩,在白帝城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喜欢她,她最大的梦想是当个漂漂亮亮的姑娘,为此不遗余力地和所有能遇到的名门闺秀请教打扮和护理的方法。她只用了几年就打败了那些她曾经拜师学艺的姑娘们,原本已经定好亲的公子们毅然退掉婚约,拎着千金贺礼上门只要求见参孙姑娘一面。
如果没有康斯坦丁,诺顿说不定真的会接受这份好意,但世上没有如果,同为悲伤的弃族,同为战争中的失败者,诺顿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保护好康斯坦丁让他不必再为那些事而暗然神伤,可惜他最终还是没能做到。
锋利的爪刺进了诺顿的后背,就像钻进一块豆腐里那样简单,怀抱里的女孩已经不是那个总是低头垂怜的侍女了,锋利的鳞片从她手臂上的每一处刺破生长,纤长的指节化作凄冷的骨爪,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为自己所做的事悔恨却又欣喜。
唯有炼金刀剑才能以白刃的形式杀伤龙王,七宗罪中的任何一把都可以做到,如果对应了罪孽的弱点,那么威力就会成倍提升。七宗罪中并无对应诺顿自身的刀剑,但他的身边却有这么一把,身为活灵的参孙本就是诺顿掌中的武器,君王之剑当然也可以反过来杀死君王自己。
“为什么这么做?”后背传来流逝的痛苦,诺顿微微抬头与参孙对视,分明是他受了偷袭他却那么冷静,分明是参孙动手背叛可她却在哭泣,脸庞留下两行无声的清泪。
“我很喜欢您。”参孙的头发垂下来,盖过了那张悲伤的面孔,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让心爱的人看到自己哭泣的模样,因为那是她最丑陋的时候,“一直都很喜欢。”
“我知道。”诺顿轻声说。
“那为什么不给我回应?”还保留着人形的手掌握拳锤在诺顿肩头,千年来的希冀终成一场没有回应的梦,参孙本该用这重重的一拳泄愤,可最后打上去还是那样轻柔,好像害怕他再继续受伤。
“那么多的龙侍里,你是对我最忠心的一个,保护好茧的任务至关重要,交给其他人我(本章未完!)
94火之将息(二)
不放心。”
“所以你只是在利用我的好意。”
“我不否认。”诺顿很坦诚,“不过我小看了你的内心,没想到你会做出这样的事。”
“我自己也没想到。”参孙抽出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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