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说起胡姬酒肆,第一个想起的当然就是诗仙李白的这首《少年行》,只有寥寥四句,就将那个时代的瑰丽和热情描绘得令人万分神往。
可林随安现在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胡姬酒肆不大,中间是一座半米高的圆形高台,四周拼铺着颜色艳丽的波斯地毯,客人们随意散座在地毯上,坐姿都很豪放,每个人面前都有小案,摆着造型奇特的银制酒器,边饮酒边高声谈笑。
乐人们横抱龟兹琵琶、拨弹箜篌、敲着皮鼓围坐在高台四周,演奏着的节奏感十足的乐曲,腰肢窈窕的胡姬随着乐声疾转如风,红色纱裙和飘逸的纱巾变成了飞旋的风暴,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欢呼。
的确很有异域风情,但是——林随安揉了揉太阳穴,这里的味儿实在是太、冲、了。
地毯远看去颜色很鲜亮,但走进细看,就能清楚得瞧见毯毛缝隙里落满乱七八糟的渣滓,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客人们有人穿着鞋,有人脱了鞋,汗脚味儿、地毯味儿和着胡姬身上香料味儿,汇聚成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做个比喻的话,就好像地铁里的狐臭混着韭菜盒子再加上高端香水的综合体,怎一个反胃了得。
在这种味道里还能写出传颂千年的诗句,这诗仙文豪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的。林随安想。
虽然叫胡姬酒肆,但老板却是个唐人,穿着胡服戴着毡帽,力争和整个酒肆的风格保持一致,看到穆忠和朱达常笑得脸都快裂开了。
“六队首,朱县尉,今日刚到的葡萄酒,酒醇不上头,给二位来一壶可好,算在我账上。”他又看向林随安,“这位小娘子想喝点什么?”
老板的口气和现代服务员问“你想点什么菜”一样自然,看来这个世界女子逛酒肆很常见。
穆忠递上苏城先的画像,“今日可曾见过这个人?”
老板盯着画像,笑容渐渐收了起来,低声道,“六队首寻此人是?”
穆忠:“莫要多问。”
“是是是,”老板点头哈腰,“实不相瞒,此人昨夜正好留宿在此。”
朱达常:“什么?!”
林随安也是大惊失色,若苏城先昨夜留在了胡姬酒肆,他就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岂不是说——她又变成最大的嫌疑犯?
“此人现在还在吗?”穆忠问。
“在在在,”老板忙前边领路,“此人昨夜吃多了酒,睡在胡姬屋里,现在还没醒呢,就在后院,请六队首随我来。”
穿过酒肆大堂,钻出一个小矮门就是酒肆后院,四周建了一圈歪歪扭扭的小木楼,有的二层,有的三层,有的一层半,房间位置参差不齐,高高低低的木楼梯盘桓其中,竟有种的迷宫的错觉。
“六队首稍后,我这就请人下来。”老板提着长袍噔噔噔跑上一截楼梯,钻入一扇小门,砰一声关上了门板。
就在这一瞬间,林随安背后的汗毛唰一下立了起来,她身体的预警系统毫无预兆启动了——此处危险!
几乎同一时间,穆忠脸色大变,转头就跑,“不对,走!”
话音未落,就听砰砰砰数声巨响,楼上几扇木门同时被浓烟冲爆开裂,十余名蒙面人卷着烟尘挥刀跃下,凛凛刀光藏在烟中,诡亮摄人。
林随安几乎是条件反射抽出腰间的千净,足尖后撤半步,整个身体嗖一下冲进了烟雾,她的大脑还不知道如何应对,但身体已经确定了方向,手挽刀花回臂一荡,铮铮两声脆响,千净击到了其它的兵器,敌人离她很近,而且不止一个,林随安猝然沉腰俯身,千净在掌中转了个圈,好像割麦子一样反握刀柄贴地疾扫,刀风将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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