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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大姑家(第2页/共3页)

个姑姑最近来往的少了。主要是也知道老大罗文家的情况,家里孩子多,而且还都是那种半大小子吃死老子的那种,而且因为是老大,还要承担主要的赡养义务。

这时代赡养老人,并不是跟后世那样一起分担的。一般情况都是父母跟着老大长子住,其他的儿子都会差不多的时候分家出去。父母的东西也基本上是留给老大的。

而过年的时候,父母在的,其他子女也最多在那时候带点东西上门拜年。

父母要是身体健康硬朗,那在平时能帮衬老大不少。但要是年岁大了,身子骨不行了,肯定就要拖后腿。

很多地方风俗就是如此,有得必有失。所以这年代家里有好几个小孩的,千万别跟长子老大争什么,就光在养老方面的习俗,父母肯定会偏爱的。

而且这思想,农村人在小的时候就灌输了。家里的东西大部分都是留给老大的,因为从小灌输的思想,那些有几个儿子的,也都不会争。争的话,不管是亲戚还是外人,都不会支持。

罗成的姑姑罗娟,嫁的还比较近,当然小姑罗红也不很远,就是方向不一样,更偏僻一点,让人感觉远。其实走路的话,按照距离,两家的路程相差不了多少。

“娟子,你别生气嘛,这不是实在没法子了嘛。我难道不知道月月还小嘛,但已经十四了也不是不能嫁人。今年收成也就这样,我们两又没多少公分,这今年分下的粮肯定不够吃。”

大姑罗娟跟姑父王林此时也已经醒了,地里的粮食也早就收了,现在村里也没多少农忙的活。最多地里也就是种一些耐寒的菜,种子可能都要通过村里去赊账。

一大早,就因为一些事情,大姑就跟大姑父在床上吵了起来。姑父叫王林,不是王家的长子,跟大姑结婚后没多久,就跟那边家里分家搬出来住了的。也不是说一结婚就要分家,但根本住不下,特别是结婚后总要办那事,住不下肯定不方便。

就拿罗成来说,他要是结婚,还是现在家里这条件,两个妹妹可能都会被父母赶去柴房住。有时候看上去狠心,但大多数又是逼不得已。

大姑父的父母身子还硬朗,都能挣到工分。所以还能往下帮衬着,但大姑父的大哥家里娃也不少,而且大哥家的大儿子也都结婚生娃了。家里都有孙子了。

所以大姑父的父母都是尽量优先照顾大哥那边一家子,而他这边,现在饥荒日子过不下去了。也不是父母狠心不帮,是实在帮不下去了。

如果饥荒只是一年,一般哪怕是农村都会有些存量。但这已经两年了,之前大姑父家断粮的时候,他父母也帮衬过。但这又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

多帮个一两回,大嫂那边就闹意见了。又不是有口粮多,自己一大家子还饿着呢,总不能全部饿死吧。

所以大姑父这边,目前的日子也是天天喝稀的,但他家小孩小,不能上地里挣工分。老大是女儿,叫王月,今年十四岁了。按照道理,这样大的娃是可以到地里干活挣工分的,最多少计一点。

可家里孩有几个小娃呢,所以王月就留在了家里照应弟弟妹妹。姑姑和姑父两人去地里挣工分,但可以算的出,今年口粮肯定更加的不够。父母那边也完全指望不上了。

没有办法,姑父王林想了主意,把大女儿王月嫁了,已经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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