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下面那串8698的阿拉伯数字。对了,这串数字的前缀是$。
王一扯了扯嘴角,吐槽了一声狗大户,反正以他三百万的身家,是绝对不会买这种档次的衣服穿的。
用手摸了摸,手感特别好,感觉十分丝滑亲肤,反正是他百来块的地摊货远远比不上的,穿在身上也十分的舒适有型。
暗赞了一句一分钱一分货后,王一迈步出了房门。立刻就有一位身穿职业装的中年妇女走了上来,神色恭敬道:“王先生,秦老吩咐了厨房,时刻为你准备着食物,您看是现在食用吗?”
昨天一番战斗,王一肚内早已空空,这会儿也不客气:“现在就吃,端上来吧。”
“好的!”
“你是秦老的佣人吗?”王一好奇地问道。
对方带着职业微笑,认真地回答道:“我是秦老的专属管家。”
王一听得哑然失笑,管家配管家,鹰王也是个老套娃。
一顿饭,王一喝了六碗粥,吃了十个包子,还有三十多个虾饺,甚至有些意犹未尽地剥了五个水煮蛋吃掉,这才停了下来。
管家的笑容都差点维持不住了,估计王一再吃的话,她早已经按好的120就要拨出去了。
王一慢悠悠喝了一杯蜜茶,这才打了个饱嗝,转头问道:“秦老呢?”
管家从对方惊人的食量中回过神来,强笑道:“秦老在后院练功,他说王先生吃完东西可以去后院找他。”
“哦!”王一点了点头,问了怎么走后,就准备去找秦钟越。突然,他又停了下来,有些羞涩道:“吃的有点多,辛苦你们了。”
“怎么会呢!”管家尬笑了一下,违心赞道:“能吃是福!”
“呵呵……”王一回以尬笑,头也不回地走了。
此时秦钟越正在后院打着一套鹰形,但却不似对战之时那般凌厉凶猛,迅若惊雷。反而一步一缓,绵绵若存。手挥一寸,劲不转空,足踏一步,沙不留痕。
“好!”一阵掌声从远处传来。
秦钟越缓缓收功,回头望去,就看到王一含笑朝他走来。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没想到一个早上的时间,鹰王就能摸到玄关一窍的奥义,将气血锁在脚底,以死化生。不愧是能以一己之力硬挑南方武林的一代宗师。”
“哈哈哈……”秦钟越一阵大笑,打完一套拳,他的气色明显红润不少,依旧谦逊道:“王小友谬赞了,到底还是比不上你气血若滚滚长江奔腾之势,只能一步步来,得一个勤字罢了,不过还是要感谢小友赠功之情。”
“鹰王谦虚了。”王一摇摇头,说道:“我的功夫我自己最清楚,一个早上就能锁气血于涌泉,发纯阳于纯阴,天下之大能做到这般的,不超过一掌之数。悟性根基是一方面,更有你勤练‘火里载金莲’的功劳,不得不说这真是一门绝顶的道家神功,改换根基,偷阴转阳,才能助你走上这气血大道。”
秦钟越心里听得美滋滋,正要开口说话,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拿起来一接,听了几分钟,眼中戾气陡然加重,沉声道:“果然是他!”
…………
郑思益一觉睡到了十一点,他此刻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全没了当初商界太子的精英气质。他只能一次次安慰自己,就当这是一段放松身心的假期。只有这样,他才能强迫自己入睡。
但他心里明白,王一一天不离开蜀都,自己永远都得跟过街老鼠一样。每次一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升起一阵阵颓丧之感。
“叮铃铃……”一阵手机铃声响起。
郑思益闭着眼,随手摸到手机,放到耳边。
“什么?”
他的眼睛陡然睁开,听着手机里手下汇报的内容,脸上全是震惊,愤怒,甚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恐惧。
“宗家为什么要查那辆车?”郑思益强自镇定地问道。
随着电话里的讲述,郑思益终于开始害怕起来,大声吼道:“那辆车不是被偷了吗?为什么会出现在丰瑞大桥,为什么会去撞那秦老头,到底是谁在擅作主张!”
这一刻他的头上泛起密密麻麻的汗珠,因为曾经见过这位秦老的功夫手段,所以自己心中一直将他视为天人。他不否认自己确实怀有驱虎吞狼的心思。想着就算王一胜了,经过连番大战,必定体力空虚,一辆车一把枪足以杀掉他。可他绝没有下过撞杀秦老的命令,更遑论他车都被偷了,根本没机会出手。
一股难以言喻的窒息感袭来,郑思益眼前一黑,他能够感觉到某个阴谋在围绕着自己发酵,而自己就是那被困在蛛网内的昆虫。一只黑手只是轻轻拨动了某个节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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