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道:“收拾好了那咱就出发吧,刚好能赶到吃早饭。”
王一二话不说,锁了门,爬上车坐在后面车斗里,“嗒”“嗒”“嗒”地往镇上驶去。
…………
王一老家所在的蒙镇是一个小镇,比不上大同镇的繁华,平时也没啥外来人口,基本就是周边几个村镇的居民活动。也就是赶集时候,人会稍微多一点。
这马老三是镇上卖农药化肥的,结交广阔。他这一摆酒,基本半个镇子的人都要去他家吃酒。
而且镇子不比城里,并没有禁鞭炮。还没进主街道,隔老远王一就听到了鞭炮声,望过去远处全是浓烟,空气中也弥漫一股浓浓火药味道。
等到了近前,就看到马洋洋穿着西服人模狗样地和一个中年男子在门外迎客散烟。中年男子不用说,就是王传根嘴里的马老三,王一恰好也认识。
王传根车一到,马老三立刻迎了过来。平田村也算农业大村了,王传根做村长的时候没少给他做生意,虽然现在退了,但是该给到面子还是要给。
“哎呀!王老哥,幸苦幸苦。快快快,抽烟。”说着就递了一根烟过来。
“王叔,抽烟!”马洋洋也跟过来,递上了两根烟。
“不幸苦,该我恭喜才是,娶了个好媳妇。以后家里日子只会更加红火。”王传根接了烟,笑着说道。
“哎呀,那可就多谢王老哥吉言了。”
“谢谢叔!”
说着,马老三也注意到了他背后的王一,问道:“王老哥,这位是?”
还没等王传根回答,王一已经笑着跟马洋洋打起了招呼:“马洋洋,不认识老同学了吗?”
马洋洋眼带疑惑,盯着半晌,除了觉得这人帅的过分,跟电视明星一样,没有一点印象。
因为今天要吃酒,王一也放弃了越野风格的打扮,换了一身休闲风格的衣服,所以这会儿看起来少了几分硬朗,多了几分温润,看上去就跟那些韩国小鲜肉一样。
只见此刻他笑着对马洋洋说道:“我是王一呀,这你都认不出来吗?”
马洋洋听完,又看了一眼对方的脸,方才惊喜出声:“棍子!你是棍子?”
王一因为名字里带个一,所以以前在镇上读书时候,同学给他取外号叫“棍子”。这会儿听到这个熟悉的外号,心里满是怀念。。
他以前读书时,其实和马洋洋关系一般。但是十几年没见,经历过时间的蹉跎。老同学再见,反而勾起了曾经心底埋藏着的珍贵回忆,内心有一种说不出唏嘘和感动。
马洋洋说着人已经上前来抱住了王一,狠狠拍了几下对方的后背。然后拉着他走到马老三跟前,说道:“爸,这是我同学。以前小学初中都是一个班的。”
“哎呦,原来是洋洋同学!”马老三也是堆起笑脸,连忙递上烟:“这洋洋结婚,还难为你专门跑回来一趟,等会儿一定要留下来多玩段时间。”
王一本来不抽烟的,不过今天是老同学婚礼,沾点喜气他也接了,大不了等会儿给大爷抽。这会儿听了马老三的话,也是堆起笑:“叔叔,您这是说的哪里话。洋洋是我老朋友了,他结婚我是一样要讨一杯喜酒喝的。”
“好!好!洋洋,你领着你王叔和小王先进去,外面我来顶着就行。”
马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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