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已在视线所及的范围内,想跑想躲是来不及了,与其让人追杀不如迎面一战。
“黄小楼,你带四个兄弟,快速朝大部队方向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不准回头,快跑……”叫黄小楼的亲兵得了命令,带着身边的四个弟兄,撒丫子就来了百米冲刺。
紧赶过来的追兵,见前方的军士逃跑,还以为这是留在此间的斥候,“不能放他们回去报信……追……”追兵里不知谁喊了一句,那追兵瞬间提速,疾冲而来。
“射……”富贵儿见追兵冲到了弩箭的射程范围之内,一声令下,百弩齐射,一片箭雨朝追兵飞去。
富贵儿本以为这一片飞箭过去,不说全歼敌兵最起码也应该所剩无几,但定睛一看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之外,“叮叮当当……”一阵响声之后,箭支落地,这三十人的队伍只有十余人倒下,剩下的二十几人根本不管同伴死活,飞身疾冲,瞬间便冲到近前。
“杀……”富贵儿大喊一声杀,挥起铁铲领着兄弟们,便与那冲过来的二十几日缠斗在一起。
正面迎敌游斗间隙儿,富贵儿才明白,今日摊上麻烦了,这些人不是士兵,而是杀手。
这些人每人手持一种似剑又似刀的武器,刀身如剑般笔直却一面带刃,所用招式也极为地简单狠辣,与敌厮杀往往都是一招致命。
看着自己的兄弟在身边倒下,那鲜血染红了地上的积雪,直到这一刻富贵儿才真正明白了,什么是战争,战争那是要死人的,此前虽然亲临战场前沿,并接受将符受了老将军的嘱托,但仍抱着游戏的心态在做这件事。
所以面对府尹以及都虞候的分兵毫无疑义,但此刻瞬间消失的那些鲜活的生命,却猛然敲醒了富贵儿的大脑。
“贴身肉搏,咬死他们……”富贵儿大喊一声,率先扔掉手中铁铲,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抱起面前的杀手翻滚在雪地里。
刺杀那是需要距离的,两人抱摔在一起,除非用匕首,除非功力相差太大,否则那就要看谁更狠一些了。
如同自己此前同那女将在雪洞里一般,如果当时自己是现在这个心态,富贵儿会毫不犹豫地咬断她脖子上的血管。牙齿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侦察兵,最基本的杀人武器。
得了富贵儿的命令,这些久经沙场的老兵,马上意会到了问题之关键。敌方的优势在于那狠辣的一招毙命,而我方的优势在于人数。百人对二十,五个人抱摔一个,抱腿儿的抱腿儿,搂腰的搂腰,抓胳膊的抓胳膊,任你大象再强大,一旦被蚂蚁上了身,那也是件麻烦事。
这种山野孩子的打架方式,富贵儿第一次用在军队的厮杀中,但却展示出独有的效果,是的,正如富贵儿所说的那般,这些刺客死了,都是被活活咬死的。
只是这些久经沙场的老兵,第一次用咬的方式杀人,没有得到咬的精髓。那狮虎撕咬都是直接咬脖子,而他们得哪咬那,看那地上的一片死尸,或缺了鼻子,或缺了耳朵,有的直接脸上被撕掉了一块皮肉,哎,惨不忍睹!
“哈哈,有点意思……小子……有点意思……可愿跟着我……做我先机营一员……不然你们……今天……都得死……”
富贵儿坐在地上,正在清点自己兄弟的人数,猛然听得远处传来一道嘶哑的说话声,那嗓音如同一天抽了二十包烟一般,干涩而又嘶哑,让人听了禁不住的浑身起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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