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筱本来不想和孙博见面,但孙博是杨哲轩的哥们,杨哲轩在回风城之前打过电话给他,说回去后找他唠嗑。
现在他到了风城,不来找他反而让人起疑。
“是啊,我都两年没见你了,你又变帅了。”说着,孙博挥出拳头。
杨哲轩也挥出拳头,朝他一碰。
孙博和杨哲轩是一挂的,给人的感觉都很阳光俊朗,也有共同的爱好——登山、越野和射击,他们是同频共振的,怪不得能成为好朋友。
陆筱身为他的替身,自然也要喜欢这些。
“现在在哪工作?”
“我现在在联会。”
“联会我听过,看来你的工作还挺有挑战性的。”
“哈哈还好。”
“但我记得你之前很喜欢化学,为什么没有做相关的工作?”
“我是很喜欢化学,其实去年这时候我还在化学研科实习过,但我想我也许是叶公好龙吧。”
他放慢语速,接着说:“当我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化学研究上后,我发现我并不喜欢化学,只是喜欢它有趣奇妙的一面,而真正等待我的则是一些琐碎的实验,有的时候一个数据对不上,就要重复好几次实验,这不是我喜欢的工作,所以我就辞职了。”
“那你为什么又进入联会了?”
“因为……”
去年孙博刚刚失业,为找工作几经辗转。他去联会面试时,偶然间遇见了她。
她气质出众,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就那么惊鸿一瞥,就那么回眸一笑,就让他着了迷。
可惜,她的眼里没有他。
“因为什么?”
杨哲轩追问的时候,正巧酒保端着江酒和冰块过来。
“谢谢。”孙博微倾酒杯喝了一口,呼地吐了口气,“真好喝,这一杯酒似乎就能消解我不少压力。”
他在酒里加了几块冰块,目光移向他:“不说我了,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雪利酒杯里盛有的透明液体,陆筱并没有喝过,于是就学着孙博也加了几块冰块。
看来得了解一下酒的知识了。
“我正在学习怎么管理酒店。”他喝了一口,酒的度数不高,醇厚味道中带着一丝甜味,他不喜欢。
“也是,你们家可是有家业继承的。”
看见杨哲轩喝酒的动作,孙博心里闪烁一丝奇怪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转瞬即逝。
“我的好兄弟,你就别打趣我了。”
“没有的事。”他碰了碰杨哲轩的酒杯。
他其实很羡慕杨哲轩,很羡慕有父母帮衬的孩子,可以少走一些弯路。不过没关系,只要找对方向,走的很慢但是也可以很稳。
在心中低喃的瞬间,孙博的脑海中忽然有东西闪现,他努力去捕捉,而刚才他想不起来的事,忽然变得清晰。
他记得哲轩喝江酒时,从来都只加一块冰块,还说加多了影响口感。
不过他没有问出口,毕竟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人会随着时间改变,对食物的喜好有变化也很正常,也许哲轩是在冬城改变了口味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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