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她知道,大部分的男生都不喜欢被人说“吃软饭”,可安扬是不可能也不会放弃自己的财富和股份,去给男人伏低做小的。
不管是否承认,若是和安扬走得长远,必不可免会被人说“嫁入豪门”。
与其日后被狗仔和无良营销号造谣,不如现在就听听,听多了也许就适应了,没那么别扭了。
哪知道,秦让压根没有在意后面这个问题。
他的关注点只有一个。
“伯母喜欢喝茶和煲汤吗?”
那真不太凑巧,秦让也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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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让不喜欢酒。
酒精会让人亢奋,虽然在亢奋时会产生灵感,但亢奋也意味着失控。
前几年某些营销号造谣安扬和人订婚的时候,秦让信以为真,跑到酒吧买醉结果差点失身。
次日酒醒,看到安扬亲自出来辟谣,秦让后悔不已。
从那以后秦让极少碰酒,上次喝酒还是和安扬吃饭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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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喝酒,秦让便钟爱茶。
茶香袅袅,即便不喝,茶叶那种怡人的芬芳同样能带给秦让灵感。
秦让觉得,哪怕安扬不记得他,他也要为她守身如玉。
而这种“洁净”感,在两人第一次重逢时,安扬果然一眼就喜欢上了。
不管安扬有没有意识到,在秦让心里,安扬对他的喜欢都可以视为他的“阴谋”。
这世间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蓄谋已久的爱,才会如此深刻而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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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扬和秦让拍了一张很正经的合照给安母发过去了。
对了,这张照片还p过,美颜相机一键美颜的那种。
因为秦让觉得他没刮胡子,昨晚熬夜太久,眼底有一点点青黑色也显得人不大精神,所以安扬把照片一键美颜,堵住了他碎碎念的嘴。
“行了闭嘴吧。”
安扬捏住了秦让的嘴巴。
“这么能念叨,上辈子唐僧呢。”
秦让趁机吻了下安扬的掌心,继续挨挨蹭蹭。
“那你上辈子是什么?”
安扬斜昵了他一眼,嘴角微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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