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良为娼、瞒上欺下、聚众谋反、欺师灭祖、十恶不赦等罪过者,须将其全族罚作“官奴”,同时还将男子全部阉割后发配边疆服役,女眷送入军营做“万人妻”!
如此做法是参考了明朝数百年来在对外扩张中的一贯作法,即向西方世界大量购买奴隶的同时,将所有外国男性全部阉割后拿到国内市场上挂牌出售,将所有外国女性按照年龄和姿容卖给达官贵人或贫民。如此一来,既能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也能让穷乡僻壤的本国男性只需花费极少錢财就能传宗接代了。
这是“大明仙朝”在长期与“西洋各国”贸易中学到的“最有价值”的治理凡人社会的适用办法——“阉割男奴”和“贩卖女奴”。也就是说无论对方是什么背景,只要犯“重罪”甚至“死罪”,都可以依法剥夺其人生自由和全部财产,并将其没收为“官奴”后进行阉割和贩卖。这不仅能彻底让“罪犯”绝种,还能强行同化“罪犯”!
想当初,西域的“波斯帝国”、“阿拉伯帝国”、“塞尔柱帝国”、“奥斯曼帝国”和“帖木儿帝国”都是这样过来的,尤其是“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对欧洲发动的一系列战争中,目的就是大肆掠夺人口来贩卖给明朝。
而异时空的“大明仙朝”乃全世界最富庶强大文明之国度,百姓普遍遵纪守法,官吏也不敢徇私舞弊,朝廷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修仙主义”的普及,使得普通百姓家庭中的孩子們以获得“修仙问道”资格为荣。
然而想要“修仙问道”,就要看有没有“仙缘”?首先是“灵根”问题,毕竟平均每一万甚至十万个“凡人”中才会有一个“凡人”会出现变异并获得“灵根”,而每出生一万个“伪灵根”(“五行杂灵根”)或一千个“废灵根”(“四行杂灵根”)的婴儿中,才有一个具备“天灵根”(“五行单灵根”)或“异灵根”(“变异灵根”)的婴儿。
可是,古往今来,纵观各大小“修仙门派”和“修仙家族”,其对新招募“弟子”(学徒)的最低要求就是“人灵根”(“三行杂灵根”)!尽管“天灵根”(“五行单灵根”)和“地灵根”(“五行双灵根”)很受欢迎,但“废灵根”和“伪灵根”是不收的,理由是这些“灵根”拥有者在吸纳“五行灵气”转化成“真元”和“法力”方面效率低!
由于吸收“天地元气”转化成“灵力”的效率太低,这就要求众多“废灵根”和“伪灵根”者“修仙无门”,朱能沦为“散修”、“野修”甚至“魔修”和“邪修”,因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修炼“旁门左道”甚至“歪门邪道”反而进步神速,只是会有明显“后遗症”并威胁“社会稳定”。
于是,想要维持住“修真界”和“世俗界”的社会秩序稳定“,“大明仙朝”就必须要掌握一支数量及其庞大的“修真者”队伍,因此只能通过掠夺世界上别国人口,才能保证能诞生出足够的有“修仙资格”的新生婴儿。
在此过程中,“大明仙朝”不仅定期大量掠夺欧洲白人,而且还有计划地掠夺非洲黑人,主要目的就是把男奴全部阉割后大量出售给社会各个阶层百姓,以作为“劳动力”替代品来换出足够“劳动时间”共自己修炼。同时,无论是黑人女奴还是白人女奴,在被贩卖后只能沦为明朝各阶层男人们繁衍后代的工具而已。
对此,明朝百姓不仅没有公开反对,反而大力支持,毕竟谁家不想“人丁兴旺”?不想有“昆仑奴”给自己干活?不想有“新罗婢”给自己暖床?不想有“菩萨蛮”给自己表演歌舞?关键是自己要有时间和精力来修仙!
由于在“修真者”的眼中,凡人弱小如蝼蚁。因此,让“修真者”来治理“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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