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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一章 银簪子(第1页/共2页)

李骁被林初看的耳根发热,犹豫了下,小心的握住了她的手。

林初的手很粗糙,手掌因为常年打猎干活,长了厚厚一层茧子,李骁摸着这些茧子,心中有些酸涩难忍。

“林初,我会让你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他郑重说。

李骁这些天跟着蒋公读书,懂了很多道理,只觉得以前蒙在他眼前的迷雾淡了许多,他能清楚的看见前路,也明白怎么给少将军办差。???.

“好啊。”林初笑呵呵的答应着,心里美滋滋的,她选男人的眼光真不赖,压根没注意到李骁心疼她。

两人就这么牵着手进院,正在屋檐下练字的二丫见了,捂着嘴偷笑。

三蛋和四蛋要去找李骁,她急忙说:“大哥和嫂子还有话要说呢,我带你们去后院暖棚里找虎头哥和富贵哥。”

她拽着两个弟弟往后院走,“刚才我听虎头哥说他们要锄地,我们正好去抓虫子。”

大冬天的地里根本没有虫子,但三蛋和四蛋两个小孩儿不知道啊,就这么被二丫哄走了。

李骁将骡子拴在院里,抓了把干草喂上。

林初说:“叔爷还在家等着骡子呢,还是先把骡子给他送过去吧。”

李良恨不得把这头骡子当成亲孙子伺候。

李骁却不急,他从怀里拿出一根银簪子:“梅花簪子,喜欢么?”

林初接过李骁手里的银簪子,摸索着簪子上的梅花,平心而论,这簪子做工很一般,李骁要不说这是梅花簪子,她还真看不出那朵梅花,但这样的簪子,放在农家,也能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虽然整日拉弓射箭,林初到底是个女子,自然喜欢这些个首饰,何况这是她收到的第一件首饰。

一直以来,她只有几根头绳来束发而已。

“喜欢。”林初笑着说,心窝莫名的发烫。

见林初是真的喜欢,李骁也露出笑容,又拿出一个旧荷包:“前几日我奉少将军命令去剿匪,少将军很满意,赏了我三十两银子。”

可惜,少将军说宋家跟京都的世家有来往,他找到的证据怕是不足以将宋家彻底摁死,因此只敲了宋家的竹杠,拿走了宋家粮库中三成的粮食来当军粮。

要是能摁死宋家,他肯定能得到更多的赏银。新笔趣阁

唉,李骁很失望。

其实,虎头和钱富贵都说让他用赏银给林初买支金簪,不过据李骁观察,比起首饰,林初应该更喜欢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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