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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将昨晚的剩菜一热,吃了个肚圆,周秉坤就出门了,
将来的工作,肯定是街道分配,
但周秉坤知道自己肯定是去木材厂,扛大木,卖苦力,
现在展露厨艺,就是想慢慢改变印象,
扛木头什么的,太麻烦了,哪有当厨师轻松,
他的厨艺,只要在努力一段时间,就能达到专精了,
到时候,就算媲美大酒楼主厨也是轻而易举。
晃晃悠悠的骑着自行车来到影院,
周秉坤一眼就看见在不远处摆摊的郑母和郑娟姐弟,
上前买了一串葫芦,递出两分钱,
“嗯,味道真不错!”
吃着冰糖葫芦,周秉坤露出笑容,因为意外的好吃呢,
听到周秉坤的话,郑母露出笑容道:“好吃就行!”
不经意间的郑娟看了眼周秉坤,而这时他的目光也看了过来,
四目相对,郑娟连忙扭头,
可周秉坤却愣住了,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
十八的年纪,宛如正盛开的鲜花,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
虽然早已经“久经风雨”,但周秉坤还是知道,自己被俘获了,
“哎,小伙子?”
看到周秉坤似乎有些呆滞,郑母连忙开口,
“阿,阿,不好意思,刚刚失神了!”
听到这郑母的话,周秉坤忍不住的揉着脑袋,
吃着冰糖葫芦转身,周秉坤决定了,哪怕不为了收集任务,他也要娶郑娟,
“这小伙子,想啥呢?”
望着周秉坤离开,郑母则是有些诧异的开口,
可听到这句话,郑娟却是不好意思的脸红起来,
刚刚回到家,周秉坤看着母亲,当即道:“妈,我看上一家姑娘了!”
“啥?你刚刚说什么来着?”
听到周秉坤的话,李素华连忙放下手中的抹布,快步来到周秉坤面前,
“妈,我看上太平胡同郑家的郑娟了!”
望着母亲,周秉坤一脸认真的开口,
“太平胡同,郑家?”
茫然的看着周秉坤,李素华一脸错愕,
因为太平胡同可一群大多数没有身份,打黑工的人啊,比起光字片还要差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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