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斯端起来饮了一大口,虽然色泽味道都不行,但却很刺激喉咙,灼热感极重。(注1)
“先生,怎么样?这可是我从一个弗萨克人手里收来的。”
酒馆老板讨好的看着罗尔斯,这种酒他一般绝不会拿出来。
“怪不得这么冲。”
弗萨克人最爱喝烈朗齐和尼波斯,或许酿造手法没有那么讲究,但度数一定很高。
“是的是的,弗萨克那群野蛮人都是拿这个当水喝的,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喝下去的!”
罗尔斯双肘放在吧台上,右手端着酒杯,抬眼看了老板一眼,没有说话。
这时,休也已经结束了友好的问候,把威廉姆斯拽到吧台前。
罗尔斯看了看脸色依旧有些冷的休,端起酒杯,开口道:
“来一杯。”他绝对没有蓄意报复的意思。
“不不不,先生,这酒没有多少,是我特意给您的。您看,已经只有这么多了,不够一杯。”
休还没有出声,酒馆老板就打断了,他举着那瓶烈朗齐,示意罗尔斯,没有多少了。
别说是弗萨克版的烈朗齐,上次这个迪尔查小姐只不过喝了杯“一半一半”,就已经让他损失惨重了。要是让她喝一杯这个,和那这个络腮胡在他的酒馆与黑帮打一架有什么区别。
“看来你的名声在酒馆不太好。”
罗尔斯轻轻晃动酒杯,又喝了一大口。
“你也好不到哪去!”
休看着酒馆老板手中的弗萨克版烈朗齐,就明白老板知道络腮胡的威名。
“你是黑骷髅党要找的那个络腮胡?”
注1:是按照苏格兰威士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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