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了一跳。
“你这个老家伙搞什么鬼?刚才一声不吭的就溜了,是不是又跑到哪里去干你的老行当了?如今我们都这么有钱了,你怎么还改不掉你那偷东西的坏毛病?”
只见老吴紧张兮兮的左右看看,低声的对邵曦说道:“少爷,你可小点声吧!你可知今日买走你那几件琉璃品的是何人?”
“是何人?是有钱人啊!是我的财神爷,你问这干嘛?”
“少爷,十年过去了,你已长大**他自然认不出你,而我的样子没有多大变化,进城前又没有易容乔装,所以当我认出他时只能先溜出来躲藏起来,那买你琉璃品的黑袍人正是当年火烧风家庄,屠尽风家上下老少六十几口的罪魁祸首?”
邵曦闻着此言心中大惊,想不到老吴这些年带着自己躲来躲去躲着的人,今日竟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而自己却还不知道。
这也难怪邵曦,风家庄发生的那些事他根本就没经历过,他所了解的一切也不过是从风玉言的记忆中得到的,那种失去家园,失去亲人的切身感觉在他这心里并不明显。
不过如今知道一直想弄死自己的人就在自己身边,邵曦真的是好怕怕。虽说眼下自己有了点本事,但猜都猜得到对方拥有多大的能量,现在别说硬碰,就是被对方抓到都是必死无疑。如今刚发了财,当了财主,邵曦还不想那么早的丢了小命。
人生最大的遗憾是啥?就是人死掉了,钱还没来得及花完。
“我靠,你不早说!我还拜托曹掌柜在城内置办产业,这不等于住在仇人的眼皮底下?这老鼠一天到晚在猫的面前转悠不是找死吗?”
“也不是这么说,有了产业我们才有地方躲起来,总比现在这样满大街的转悠好吧?”
老吴的想法是,既然已经来了大梁城,与其东躲西藏还不如有一个稳定的居所。只要少出门,别瞎晃荡,其实还是有点灯下黑的效果的。
“少爷也不必太过担心,那黑袍人也只是认得我而已,你这些年的变化还是挺大的。我们抓紧吃饭,然后找家客栈住下来,只要每日上街之前做做乔装易容,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行事要低调谨慎。”
邵曦点头赞同道:“这件事都听你的,我们先找个地方住下来,等过两日产业置办下来我们便住进去,平日里少出门便是了。”
事情商量好,两人就近找了一家酒楼。如今有钱了,自然不会再坐在大堂中,直接要了一间楼上的雅间,这样便可以少接触人群,以免再与那黑袍人撞见。
正在上楼之时,却好巧不巧的遇见了在竞买会上购得邵曦那颗天眼石的瘦小男子。
“这货买了我的天眼石,在我拍那件金丝软甲时,又害我将卖天眼石的钱又全部花掉了,也不知道这哥们什么来历?还挺有钱的!”
双方彼此对视了一眼便擦肩而过,各自去了自己的雅间。
有钱了,再也不用啃硬牛肉干了。老吴是真不将就了,开口便点了一桌子的好菜。
什么诗礼银杏、一卵孵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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