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跟在后面。
他们绕过镇子,向着玉米的方向疾驰。
在靠近一条河流的地方,位于队伍最前方的陈剑秋,终于看见了玉米盯上的目标。
四个牛仔,骑着马,正沿着河岸,向着南边狂奔。
他们穿着和自己颜色、款式相仿的衣服,最后面一匹马的马背上,绑着一个人。
“是霍尔姆斯吗?”飞鸟在身后问道。
“不是,对面四个人,不过应该不是什么善类,不是赏金猎人就是绑匪,拔枪,准备开战。”
陈剑秋的马上现在有两把长枪,一把是之前勃朗宁给他改的霰弹枪,一把是他前不久在集市镇牛仔身上捡来的斯普林菲尔德1873卡宾枪,克拉克不知道从哪给他的牛仔们搞来的军队货。
这玩意儿是单发,可威力还有准度都非常不错。
陈剑秋拔出枪,从子弹带里取出一颗子弹,按进了弹仓里。
前面的牛仔们显然也注意到了后面的追兵,和他们的穿着极其相似。
不用看,正主追上来了。
四匹马一下子分开来,两匹向东,两匹带着人质的继续沿河向南。
而拐了弯的两匹马上的人,开始举枪向身后的追兵射击。
“啪啪”两声枪响,陈剑秋几个人赶紧伏下身子,听着子弹在身边破空而过。
在高速行进的马上想击中目标,不光需要技术,还需要一定运气。
陈剑秋举起了手中的枪,他凝神静气,又进入了那种仿佛时间减慢的状态。
一枪击发,前面两匹马上的一个人应声落马,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也被亚当击落。
原本负责吸引火力,引开追兵的两个人瞬间毙命,对面的计划破产了。
马不停蹄,四匹马追着两匹马沿着河顺流而下,距离越来越近。
陈剑秋又抬起了枪,他瞄准了捆着人质的那匹马。
他尝试再次进入那种状态。
心跳放缓,呼吸放慢,对面的动作也在放慢,目标的身体随着马匹的奔跑在上下起伏,动作也越来越慢……
正当他瞄准,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忽觉得头部一阵晕眩。
这种感觉消失了。
陈剑秋把枪口垂下,他的双腿紧紧夹住黑萝卜,控制着身体的肌肉,防止自己掉下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