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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这一次,我喝不下去,我们以前是狼,现在成了羊,再过几年,连狗都不如了!”
“格洛克,你!”
“芙莉亚,叔叔还在时,跟我说过,让我娶你,可我当时拒绝……因为我觉着配不上你,那一次,我被火吓怕了,我的弟弟在我面前被木柱砸落,我都不敢去救,看着他被活活烧死!
我看到你的伤,总想到他,痛苦不已……后来,我发誓,不再软弱害怕!”
芙莉亚不知道说什么好,曾经,她也想过嫁给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但父亲最后告诉自己,格洛克没有这意思。
那之后,自己再没哭过。
格洛克下定某种决心后道,“作为首领,我看不起史蒙,但作为丈夫,他是个好男人!”
说完,格洛克走出几百步,消失在黑夜中,最后回到自己长屋内。
一会功夫,他整理行囊,带上一匹马,黑夜之中悄然离去。
他不想等死,他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不是怕,他想积累新力量保护这一切。
这些年,他跟随新旧首领出战,有不少人受过他的恩惠,只要振臂一挥,至少会有三四十人会跟着自己。
但这样是破坏团结,他不愿跟妹妹的男人起冲突。
世事总是如此奇妙。
史蒙孤身一人来此,最后得到所有。
格洛克曾是继承人,却不得不独自离去。
当他回神时,已经走远,又过一夜,竟然碰到先前离开的英格众人。
他骑马沿着脚步追过去,很快就来到几人面前。
阿尔杰认出他,一开始以为是史蒙派来“追杀”自己的,但见格洛克独自一人,反道,“你是来加入我们的?”
见格洛克依然没有回应,英格警觉起来,准备动手。
格洛克确实起了杀心,但因没把握,改口道,“我对你们的计划很感兴趣,如能强取,何必苦耕。”
阿尔杰忍着伤疼大笑,“这是你这辈子干过最英明的决定……我们去找金牙巴尔多,他控制一处海港,手中有船。”
“你们要回丹麦?”格洛克问道。
阿尔杰只道,“跟着就是。”
一路上,阿尔杰故意说起史蒙的话题,借此观察格洛克反应。
“他是个孬种,不配再去英灵殿,死在女人床上就是他最终归宿。”
格洛克听得烦了,但为了取信几人,也一同诽谤史蒙。
两天后,他们一行终于进入另一处维京聚落--金牙巴尔多所在。
若以人数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数不相上下,都近两千人,但他的领民战斗力明显高于史蒙,
因为他们依然信奉“强取”。
也因如此,才能打的人口近万的“吝啬者厄尔”节节败退。
格洛克对金牙很熟,他知道这个邻居眼中,唯有利益。
金牙的地盘总部在一处山堡,居高临下,监视着周边。
放眼望去,远处的北方山脉群,虽有些积雪未化,但时近五月,已经不怎么冷了。
可当进入金牙的城堡,碰见这位坐在兽皮位子上的维京首领后。
金牙的笑容,让格洛克觉着冬天还没过去。
阿尔杰撑着拐杖走过去,要跟金牙拥抱时。
格洛克暗骂,早前在聚落内,就不该听史蒙的话,应直接杀了这些人!
“欢迎你们,来自丹麦的阿尔杰跟英格,即便老子三年没回去丹麦了,依然知道‘丹人’中,出现许多强大新勇士,其中就是你们两人最为出色。”
寒暄后,金牙目光移到格洛克身上,两人是认识的,还交过手。
既然上了贼船,那就死撑到底。
格洛克说了句,“很久不见,巴尔多,原来你还没死。”
友善开场白过后,面对围上来的巴尔多手下,格洛克依然淡定,
“我可以从史蒙聚落拉出不少人来,更北面在爱丁堡那些丹法区的首领,我也有交情,可以负责联络。
杀了我,你只是多个‘头骨’可以当球踢,
留下我,你就不用窝在这山堡了。”
格洛克很自信,必须自信。
维京人讨厌孬种,即便装的,亦要装成天地不怕的气魄。
“你想要什么?”金牙来了兴趣,这话很合自己胃口。
“史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芙莉亚也是?”金牙大笑,作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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