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大意了。乌丸酒良想起自己没锁门。
因为他一直就住在酒吧,酒吧又在夜间营业,他从来没锁过酒吧的正门,就连这两次出门都忘了还有锁门这件事。
都怪自己失忆了。
好在没有小偷光顾,眼前这位不速之客似乎只是一个等不及开业就推门走了进来的老饕而已。
“这位客人,我的酒吧今天可还没开始营业呢?”
乌丸酒良迅速调整好状态,拿出营业式微笑与客人说道。
“额……”然而他很快发现,这位客人是一位有些过于年轻的少女。
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的初中生,黑色长发及腰,整个人的湿漉漉的,看来雨下的最大的那段时间她淋着雨在街上走。
身上的白色衬衫即便被雨打的湿透贴在身上,也能看出衬衫的尺码比她的身材大很多,因为湿透了变得半透明,还能看到里面的一件粉色的衣物快要掉到腰上了。
目光向下移动,因为衬衫大了很多,挡住了半条大腿,下面是两条纤细的白皙小短腿悬在半空,不仅没穿裤子,连小脚丫上也没有穿鞋子,这点从酒吧门口一直延伸到吧台前,拖拖拉拉混合着泥与血水的脚印上也可以得到印证。
意识到非礼勿视这个词,乌丸酒良立刻回避了自己的目光。
她身上怎么看都不像带了钱的样子。
如果现在乌丸酒良只把她判断为一个在大雨倾盆时走进未营业的酒吧避雨的普通客人,未免就太蠢了。
还未等乌丸酒良想好该怎么关心她,这位小客人就抬起了头,看向了乌丸酒良:
“请问,以前我来过这里吗?”
乌丸酒良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恍惚和迷茫,结合她的话语和他自己的经验,他顿时明白了一件事。
这个孩子,失忆了。
“找不到家了吗?”乌丸酒良走进吧台,打开小型电磁炉和一盒牛奶,准备用牛奶给她冲一杯热可可。
孩子点点头:“我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该去哪里,走到这间酒吧的时候,突然产生了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所以我走了进来。”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她会在大雨下继续前行吗?乌丸酒良皱了皱眉,这个孩子的失忆症状似乎比他还严重,连常识都缺失很多。
某个同样缺失了很多常识的酒吧老板毫无自觉。
“很抱歉,我也无法回答你曾经是否来过这间酒吧。”乌丸酒良遗憾的说道:“你找到这间酒吧让你熟悉的那个事物了吗?是我?还是这里的某件东西?”
失忆的少女缓慢的摇摇头,任由水珠从她的发根流下,躺到她的脸上。
“就好像是气息,这里有一种特别的气息让我非常熟悉。”
气息?这种过于感性的问题,乌丸酒良可回答不上来。
也许是出于对失忆者的同病相怜,乌丸酒良做出了一个决定。
“在你回到家之前,可以停留在这里。”乌丸酒良冲好了牛奶热可可,放在她的面前:“让你熟悉的气息也许是你的爸爸妈妈常来这里喝酒,呆在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他们。”
尽管这是乌丸酒良的一个善意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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