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尸,赚的是死人钱,这是最晦气、最低贱的行当,偏偏却来钱快。村里人嘴上瞧不起这行当,又眼红他们能赚钱,现在看到他们惨死,一个个比自己发财了还高兴。
婆婆还说,以后要好好读书,上中学,考大学,再找个像样的工作,别像爹妈一样捞偏门被人瞧不起,赚了钱就别再回这小渔村,走得远远的。
我牢牢记住了婆婆的话,发誓要好好读书,找个出人头地的工作,给婆婆争口气,让她过上好日子。
可我最后还是没能做到。
我还没读完初中,婆婆就走了。
她受不了村里人天天在背地里嚼舌根,戳她的脊梁骨,受不了那些无赖隔三差五就上门来要钱抢东西。
在我十五岁那年,婆婆投了江。
婆婆的水性一顶一的好,寻常就是在江里泡上一天一夜也没事,为了寻死,她在自己腰上绑了石坠。
我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也没了。
从此我就离开了村子,拿着婆婆藏在墙缝里的最后一千块钱,去了县城讨生活。
走的那天,我发誓要混出个模样来,将来风风光光的回村,和那些无赖一笔一笔的算账。
可进城的第三天,我在车站遇到一个说要带我一起做生意发大财的老板,他骗走了我所有钱,把我一个人扔在寒风凛冽的街头。
我实在走投无路,最后找了一家小饭馆打荷,一个月500块,管吃管住。
饭馆里一起打工的伙计见我年纪小,身世又可怜,平时都挺照顾我。
有个叫小梅的姐姐,比我大三岁,一双大大的眼睛会说话似的,皮肤很白,笑起来还有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她对我最好,经常买零食给我吃。
从小到大,从没人这么心疼我,我那时候就决定,将来一定要娶小梅姐做婆娘。
可这么漂亮的姑娘,多得是惦记她的人。
有一个常来店里吃饭的老主顾,据说是附近服装厂的老板,每次过来都点名让小梅给他服务,有时候吃得到位,还会悄悄给小梅塞几张小费。
后来老板和小梅越混越熟,渐渐动了歪脑筋,一天晚上,喝得满脸通红的胖老板突然拽着小梅的手,硬把她拖进了包厢里的卫生间。
小梅不从,拼了命的挣扎反抗。
她叫的声音很大,整个饭馆的人都听到了,可没人敢去帮她,因为谁都不敢得罪那个胖老板。
我当时就在包厢外面,听着小梅撕心裂肺的哭声,不知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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