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个字母,三节课就能直接把这些字母写下来。
都这样了,程诺还总装出一副大人的样子,和宣适说话。
连哥哥都不会叫,开口闭口就是阿适。
“阿适要不要休息一下?”
“阿适要不要吃水果?”
小宣老师气不过,稍微有点严厉地来了一句:“你能不能认真上课?”
“我有在认真的……!”连蜥蜴和蛇都没有怕过的程诺,委屈得眼泪都下来了:“阿适会不会也觉得我很笨?”
宣适被小女孩的眼泪给征服了,出声安慰道:“你才幼儿园,本来也不需要学这些。”
“可是,你妈妈和我妈妈说,这些你三岁就会了。我这么笨,阿适会不会也和其他老师一样,来了两次就再也不来了。”
宣适是真心觉得程诺笨,并且还不是一点点。
看小家伙哭着说自己笨的那个样子,又着实有些于心不忍,只好继续宽慰:“阿诺是还没有找到自己的方向,等找到了,就所向披靡了。”
程诺抬起头,一脸不解地看着宣适:“所向披靡是什么?是披风那种可以穿的,还是披萨那种可以吃的?”
宣适很无奈,开玩笑道:“大概是披肩吧。”
“披肩啊……还是那个披头士比较有意思。”
“你还知道披头士啊?披头士怎么有意思了?”宣适都才刚刚听说有这么个乐队。
“披头士可以披头上啊,像头纱一样……我要是和阿适结婚,我披白色的头纱。”
宣适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适怎么笑得这么开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诺披着头纱做你的新娘?”
六岁,还是可以童言无忌的年龄。
宣适没把这个当回事。
程诺应该也不会。
她要是忘记了还好,忘不掉的话,长大了之后,只会社死。
据说,女孩子最想嫁人的年龄有两个。
一个六岁上小学之前,一个二十九岁奔三之前。
宣适那时候也还是个小孩子。
十岁的他,肯定不可能把这样的话当真。
宣适的身上,有贵公子的气质。
长得又像漫画里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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