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日后城破,踏山都拼死保护他们娘俩逃出城
我夫人被箭射穿肺腑,临死前,令亲卫剖腹将孩子取出文儿出生时不足月,踏山都的弟兄带着他一路逃亡,靠喝羊奶羊血才侥幸活下来,一路颠簸伤及颅脑,如今十七岁,心智却不如孩童”
老史擦拭眼角,咧嘴笑道:“好在,文儿虽然憨傻了些,身子骨却长得极为结实,他才是我彰义军中,名副其实的第一猛将!”
史匡威怜爱地轻抚史向文的大脑袋,将他乱蓬蓬的头发里,夹杂的碎石子、泥雪拍落。
史向文拨开他的手,头也不抬地咕哝:“别动!快出来了!”
史灵雁噘嘴不满道:“大哥才不是傻子呢!”
老史笑呵呵地道:“对,文儿不傻,只是还没长大。”
朱秀叹口气,难怪老史对他的妻儿绝口不提,原来还有这样一段辛酸过往。
“现在你知道,为何文儿一直挂着牙内副都指挥使的头衔,却不能统兵管事!”
朱秀默默点头。
偷瞟一眼史灵雁,朱秀低声道:“雁儿姑娘”
史匡威轻声道:“雁儿非我亲生。她父亲,就是那个为我夫人剖腹接生文儿的踏山都弟兄!后来,路上死在吐蕃人手里。
他是我史家部曲,世代为史家效力,从爷爷辈起就改姓史。雁儿出生后不久,她娘就一病不起,此后我将雁儿养在身边,在我眼里,她就是我亲闺女”
朱秀叹口气,老史一家的过往还真是坎坷。
瞧史灵雁的模样,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老史也没有告诉她的打算。
这样也好,斯人已逝,生者如斯,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朱秀蹲在史向文身前,低头看看泥雪地,发现什么都没有。
“你在看什么?”
朱秀问道,连问三遍,史向文才看他一眼,小心翼翼伸出一根手指,指向脚尖前,一处微微凸起的小土堆,小土堆周边的积雪被他拨开,露出一处指甲盖大小的土洞。
原来是个蚂蚁窝,朱秀哑然失笑。
“你在等蚂蚁爬出来?”
史向文庞大的身躯颤动了下,身上雪花簌簌抖落,硕大的脑袋抬起,眼睛冒光地看向朱秀,重重点点脑袋:“对!”
“你也喜欢看蚂蚁?”史向文压低声咕哝,好像怕他的粗大嗓门惊吓到小蚂蚁。
朱秀望着那双使劲瞪大,纯净澄澈的眼眸,从里面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看蚂蚁,看它们忙碌的寻找食物,不辞辛劳的搬动比自己身体还大还重的食物,看它们成群结队的探索世界,分工明确的构筑自己的巢穴”
朱秀笑呵呵地说道。
史向文孩童般懵懂清亮的眼睛眨了眨,渐渐露出笑脸,明明是一张粗犷面庞,却透出浓浓的孩童稚气。
“爹!大哥他笑了!?”
史灵雁惊讶无比,“除了爹和我,大哥还是第一次对别人笑!”
史匡威咧嘴笑的像个傻子,眼眶里热泪滚滚。
朱秀道:“可是冬天是看不到蚂蚁的。”
史向文眨巴眼:“为什么?”
朱秀指着小土堆,解释道:“这是蚂蚁巢穴的入口,别看只有一丁点大,里面可是别有洞天,有好多通道和洞穴,成千上万只蚂蚁住在里面。
蚁群在巢穴里囤积了大量食物,到了冬天,外面天气寒冷,它们就不再外出觅食,躲在洞穴里活动。
蚂蚁还会邀请小伙伴到家里做客,一起过冬,像什么蚧壳虫、蚜虫,这些小虫子会分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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