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说,穿旗袍可以,拿回钱,不行。
反正都摆烂了,还差那一点?
“旗袍好啊,房间里空调开得冷了,有点宫寒。”
“上边不凉,下边凉啊,确实需要穿旗袍。”
“之前乐经不调,是该穿。”
——摆烂大赛。
都说男人的攀比心很奇怪,哪怕是在摆烂这种事上,一旦有人开了口子,那么底线就能无限下降。
穿好衣服,魔音乐队等人开始练习。
之前顾添衡简单哼唱了几句,但路扬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感觉。
但现在,可能因为旗袍,也可能是底线被击溃的缘故,他们放开了,大发神威,味道十足。
——一股神经病味儿。
很冲。
“啪啪啪。”
练到太阳快要下山的,路扬鼓掌。
他怕再不叫停,自己就要成为神经病了。
魔音乐队底子是有的,他们原来玩的就是重金属摇滚,而《仙儿》这首歌属于死亡摇滚,比起从摇滚到流行,这样的转型并不困难。
“路兄弟,练得怎么样?”顾添衡问。
“能从出生听到进炉子。”路扬竖起大拇指,“有一点瑕疵,但看你表情,应该也察觉到了,再练个几天能够录制。”
众人面色古怪,倒不是因为后面,而是从“出生听到死去”。
看出了他们的不解,路扬开口问道:
“你们有名气吗?”
“没有。”众人摇头。
“粉丝基础有一千吗?”
“没有。”再摇头。
“除了几个重金属爱好者,还有谁听你们的歌?”
“没有。”摇成脑震荡。
“我不是慈善家,给你们写歌的目的只有一个,搞钱,但咱们有底线,只吃自己配吃的钱。”
路扬说:“你们一没名气,二没粉丝,三是摇滚受众太少,没发歌就意味着扑,只有出其不意才能爆火。”
魔音乐队排排站好,如果忽略掉旗袍的话,就像乖乖听话的小学生,“细说。”
“搞噱头,弄人设。”路扬一字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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