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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翊钧道:“各场盐司仍为管理衙门,但职能改变,不再管盐之生产,仅发证许可——将盐场分为小块,招商承包,可为盐商永业。无许可证产盐的,悉治重法!”
“如此以来,将无有官盐、余盐之分,盐商随意产卖,将盐税尽数纳入‘许可证’的承包费中,也断了余盐偷税之弊。”
张居正先不和皇帝算账,仅揪住一条问道:“如灶丁何?”
朱翊钧道:“现今天下灶丁,晒盐之前,种地缴纳盐课的已居其半,朝廷所获几何?若都晒盐,还有一半要分流出去,不如由承包盐商自行雇佣,无业的都发粮种耕牛,转为农户!”
张居正等听了,都被朱翊钧的脑洞给败的不知说什么好。各个嘴角抽动,说不出话来。
朱翊钧接着道:“既然‘许可证’之颁发为盐商世袭永业,其必然想尽办法,提高产量以图获利,如此一年何止十五万万斤?届时,盐价可真要便宜如土了!”
“这是盐业生产之‘许可证’,另外还有盐业销售之‘许可证’,将全国之州县、按离盐场之远近,划为不同销售区,每区选三家销售商,由属地衙门再颁销售‘许可证’,同样将售盐之税纳入许可证之中,作为地方收入,地方可自行支配。这类许可证么,就不世袭,地方可每隔几年用拍卖之法,价高者得。”
“朝廷在各地设平价仓,并设盐价最高限。设巡盐御史官,发现某地盐价波动,扰乱民生时,由平价仓出盐平抑市价。”
“如此一来,朝廷盐税不失,地方有税进账,于生民而言盐困纾解,而盐利则尽归官府,这法子怎么样?”
张居正听了,心里反复思量几遍,越发觉得皇帝的法子面面俱到,比窝本之法要高出数筹。要是皇帝平时写字写的好之类事,他往往拍个马屁。此时嘴上不说,只是在心里写个“服”字。
王国光总计天下,觉得这“许可”之法何止可用于盐业,若茶、铁等国计民生之用都用许可证之法,真是“不加赋而国用足”了!
左侍郎陈瓒问道:“皇上,若用许可证之法,朝廷不再发盐引,旧引如何?”
王国光此时已经通盘想透,未等皇帝回答,即回答道:“可按市价将旧引折银,在发放盐场许可证时计入,如此朝廷不费一文,即可消化旧引。”
朱翊钧点头,又道:“每年盐商按证缴税,此税率朝廷可调——若盐场遭受灾异时,可减税乃至免税;若连年丰产,则加税。用以调控全国盐业生产。”
又接着道:“盐场许可证颁发后,准许买卖。若有盐商绝嗣或转业,准许其买卖许可证,到盐司办理转户即可,官府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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