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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孩子总以为喝药得就着糖水(第3页/共3页)

,同样会影响武斗的结果。一味迷信等级的话,免不了迟早阴沟翻船。

否则,李逍遥当年凭什么靠习练不久的御剑术,便能横扫神州各大武林高手呢?

而等踏上修仙门径,一般人仍然需要花费时间,慢慢修炼精进。诸如李逍遥帮助赵灵儿解决苗疆事变,其后接掌蜀山就花了八年时间,才算补完蜀山功课,一举达到甚至超越独孤剑圣与酒剑仙的程度。

啧,不到八年的时间,一下子跨过大后期的几十级,直达半仙之境,在没有外挂的那群人里,李逍遥的天赋真正算得是“恐怖如斯”!

不是人啊——刨除特殊血脉,魔族都没李逍遥修炼的快!

谢云书懒得去想他,反正御剑术的入门得提上日程。当然还不能取代七诀剑气、斩龙诀之前,谢云书不会放下修炼指剑双绝。

至于现在,他还是得先美美睡上一觉,养足精神等待品剑大会召开。

翌日起了一个大早,精神十足地去向夏侯彰问安过后,谢云书接着便一如平日去找李忆如,看她想去街上吃些什么当地特色。

习惯成自然。

谢云书或许没对年方十三岁左右的李忆如,抱有什么特别想法,但耳边少了个脆如黄鹂的清和女音,总觉得哪里空荡荡的不踏实。

就像现代人用惯了手机,哪怕明明电量还是满格,停电半天都浑身难受,像蚂蚁在爬一样。

不自在!

“谢大哥,这碗汤……”

“喝不惯?”

“嗯!”

“都给我吧。”

“嘿嘿。”

正随口吸溜着汤面,谢云书眼底下,突然推过来一个碗。里面牛羊杂碎沉浮,汤汁浓厚,看着就令人暖心开胃。

然而,长年生于江南水乡,偶尔才去苗疆住上几天,李忆如一时哪吃得惯北方早点,纯当尝个鲜,用自己的勺子挖了一小口,当场直接败下阵来,小口就着些茶水吃起了馍,看起来可怜巴巴。

个人喜好不同。谢云书见着心一软,想起小时候光看别人吃猪肚肺汤都难受,干脆捏着鼻子,准备先把这碗羊杂碎给收拾掉。

于是,他一筷子夹下去刚放嘴里,随便咀嚼了两下,觉得也并不难吃,结果下一刻一股浓烈味呛的汁水在他嘴里炸开,还有种咀嚼金属的阻塞感,顿时就吃不下去了。

“别呀,都吃掉,那是金甲蛊母下的金蚕王。”

“……”

耳边传来李忆如善意地敦促,谢云书就很难受,更舍不得吐出来。但,她要早点说是金蚕王,谢云书肯定二话不说把它吃下去了。

现在和牛羊杂碎在一起,那味道真叫一个酸爽……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