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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不同于灵器,灵器可以抢,法宝因为可以化于无形,一般情况下很难抢。
但,有一种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杀了法宝主人。
就像……就像玩游戏时那样,打怪掉装备。
被对方这么一吼,任宁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难道说“我有莲花化身,我比别人多三条命”?
又或者说“我可以随时求师父救命”?
这些可不方便说。
其实刚开始时,被李雪萍那么一说,他还真的有点担心,只是后来慢慢的想明白了,自己拥有这么多底牌,应该问题不大。
李红叶见任宁不说话,咬了咬牙,说道:“这样,我跟你签订一份契约,一个月不,三个月,三个月内我做你的护法,时间一到自动解除。这样你总该相信我了吧?”
护法契约,这个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可以保证身为异类的护法绝对无法伤害被保护者,甚至在被保护者有危险时,契约会让护法拼了命的上前去保护。
这个和一般的灵宠之类的契约不同,不是主人与宠物的关系,也不是主仆契约那种主人和奴隶的关系。
反倒是有点像雇主和保镖的关系。
任宁想了想,点头同意了:“可以。不过,我需要付出什么?”
关于护法这件事,他只了解过一点点,具体的并不是十分清楚。
见到任宁同意,李红叶拿出了一张淡黄色的a4纸和一支笔,同时说道:“这个临时的护法契约,确实需要你支付报酬的。这样,你给我一枚灵玉好了,没问题吧?”
说着,她就开始在纸张上写写划划了起来。
那支笔,是一支毛笔,但是笔尖上并没有蘸墨水,她是用自身的灵力代替墨水进行书写。
顿时,纸张上显出了有些虚幻,但又闪耀着灵光的文字。
普通人看不见,但是修行者只需要用灵眼术之类的法门去看,就都能看得见。
任宁看到,那上面一条一条的写着:
一、甲方雇佣乙方为护法,为期三个月。
二、乙方需全力保护甲方的安全,平时不干扰其生活与修行。
三、甲方不得提出一些无礼的要求,比如侍寝等。
四、契约期内,甲方可在必要时,临时借用乙方的能力。
林林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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