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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四章 有新衣服的季苗苗(第1页/共3页)

夜里,季家三房屋里。

叶秋云正给女儿喂奶,就见丈夫神秘兮兮的走到自己身后,从怀里拿出一只木簪。

这只木簪雕刻的是花朵,看着格外精细。

“你拿今天卖枣的钱买的?”

叶秋云喜爱的接过木簪,用手摸了摸。

“对啊,喜不喜欢?”季梁清还是很会哄媳妇开心的,主动把簪子给叶秋云插在头发上。

季苗苗盯着她娘头发上的木簪,簪子雕刻的十分精美,配着叶秋云秀美的脸庞,显得很是清丽。

“喜欢,可是现在咱家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下次就别买了。”叶秋云欣喜的摸了摸自己头上的木簪,叮嘱道。

“知道。”季梁清摸着女儿的小脚丫:“咱现在最重要的,肯定是攒银子,等娘把公中的银子分好,咱家就能存些银钱下来了。”

婆母还在的人家,一般管钱的都是婆母。不过她也不会管所有的钱,一般管着的都是公中银子,剩下的部分就会均等分给家里。

季老太不是吝啬人,也不是爱磋磨媳妇的,所以季梁清才把所有钱都交给季老太。

因为她迟早会给这些儿子媳妇。

叶秋云见丈夫心中有数,这才开心,摸着木簪实在是喜欢,这天夜里都拿在手上看。

季梁清见媳妇一直看,不由得笑了:“咋了,这么喜欢啊?以后有钱了给你买个金的!”

叶秋云就瞪了他一眼,“一天就知道口花花!你能给我买个银的都不错了,还说金的!”

她出嫁的时候,她娘给陪嫁了一个金耳环,才让她的嫁妆在众妯娌之中占了头份。

可惜在逃荒到来之前,为了给家里多换些米面,这耳环已经当掉了。

现在一家子能够吃饱喝暖就很不错了,还想什么其他有的没的?

季梁清本就是随口一说,但见叶秋云不信,就据理力争起来:

“你可别不信,我今天可在临安县城里发现了一个大商机!那里的酒肆只有一家,卖的酒又贵又难喝!”

季梁清压低声音道,“若是咱能酿酒去卖,准能大赚一笔。”

叶秋云白他一眼,“你会酿酒么你!”

季梁清笑道,“你咋知道你相公不会?”

叶秋云脸当即红了,季梁清笑着挤上炕,紧紧挨着媳妇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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