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魔法水平,尽快达到长生。
仔细考虑过后,洛克发现可以获得巨大的名气,并且不会耽误过多时间的职业还真有。
那就是当作家,顶尖的作家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名声传遍全世界,甚至凭借一部作品就能够做到世界知名。
就好像写出小巫师的罗琳,凭借哈利波特直接成了世界知名的作家,就连东国的大爷大妈不少都听说过她。
写作的门槛很低,但很讲究天赋才情,洛克上辈子天赋普普通通,混迹网文圈只能勉强混一个全勤,但不代表洛克现在没有这个条件。
顶尖的作家需要灵感加上优美的文笔,现在凭着超高的智商,文笔问题只要他想,就不是问题。
至于灵感,洛克或许无法和那些天才作家一样凭空构思出故事,还不能当一个文抄公吗,上辈子他可是读过了无数网文,故事放在那里,就等着洛克将其变成文笔优美的作品。
其中适合米国的,自然要以玄幻为主,洛克经过了一番筛选,首先选定了一部早期的网文《奥术神座》
当然,洛克肯定要对小说设定做一些改动,让他变得更加完善,首先就是书中的奥术,完全可以用他现在学习的魔法概念来替换。
也就是说,身为魔法师的洛克,准备写一本玄幻小说,在这里科普魔法,想起来就挺有趣的。
“知识就等于力量。”
“所谓神,不过是强大一点的奥术师。”
“我们将以奥术的角度重新审视世界,在这里科学即是奥术,奥术即是科学!”
写出来了这个简介开头,洛克顿时感觉文思泉涌,从抽屉中拿出纸张,快速的写了起来。
智力的提高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就好像电影《永无止境》中的主角,吃下了‘聪明药nzt48’之后,不过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数万字的作品,质量还让他的编辑看呆了眼。
可电影中的主角,即便吃了nzt48之后,智商也无法和洛克相比,只要有故事构思,写作对洛克来说真的是轻轻松松。
大概一个小时之后,洛克看了一眼写出来的密密麻麻的稿纸,心道:
“这手写的速度到底是不如打字,手写这么久才完成一千多字,如果是打字的话,轻轻松松的可以翻一倍。
等等,我怎么忘了,这个时候,电脑已经出现了,并且可以打印了啊。”
想到这里,洛克暗骂自己笨蛋,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当下离开宿舍,去最近的电器行。
他有自己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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