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着几份相同的报纸,报名为《本港星闻》。头版是一张彩色大照片。方刚眼前一亮,那正是在曼谷唐人街包间吃饭的m先生,和那个敲门的小女孩的合照。方刚笑起来,心想香港的媒体效率也真高,昨天才拍的照片,今天居然就上了头条。但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照片上方配有两行醒目的大字。
“m某某赴曼谷密会未成年女生,疑将特殊癖好阵地转移至泰国?”
方刚立刻拿起报纸,反复地看着内容。新闻通稿写的跟大标题也差不多,称曼谷唐人街某餐厅有人“巧遇”香港著名演员m某某,目睹其在包间私会一名漂亮的、不到十二岁的小女生,疑似猥亵未成年小女孩的老毛病又犯。但并不在香港而是在泰国,猜测也许是为了规避香港法律,毕竟泰国是色情业的天堂,就算发生了也不会受法律惩罚。
报摊老板说:“七块钱一份。”
方刚非常生气地将报纸摔在报摊上:“真他妈的缺德!”
“你是说m某某吧?”报摊老板哼了声,“就是,这个家伙,真是人面兽心,亏我全家以前都爱看他的戏!没想到居然有这么恶心的爱好,他有名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为什么偏偏去侵犯十岁八岁的小女生,变态!”
方刚看看他,气得说不出话。走回酒店途中,方刚想起昨天在唐人街的餐厅,原来那个年轻男子串通小女孩去敲包间门,并不只是要方便偷拍到m先生,而是要制造新闻点,居然故意设局对m先生进行构陷。
这时,他又看到路边有一家报摊,就掏钱买下《本港星闻》的报纸,看了看地址和电话,就打电话到报社,问今早那个头版是哪位记者写的稿子。
对方问有什么事,方刚称有关于m先生的料想爆,对方连忙说你可以把料告诉我,方刚却说:“不行,只能告诉那个记者。”对方无奈,只得提供了那记者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方刚再联系,对面是个年轻男人的声音,约方刚就在尖沙咀的一个茶楼,也是包间。方刚到的时候,看到包间里坐着一名年轻男子,正是之前在曼谷唐人街包间偷拍的那位,看来真是《本港星闻》的记者。穿的衣服都没变,正坐在桌前看着笔记本电脑,还连着耳机。
见方刚进来,这人立刻摘掉耳机,方刚坐下,看到他的笔记本电脑屏幕正在播放香港电视剧,正是m先生两年前所拍的一部,当年也是火遍香港和内地。这记者笑着说:“真不好意思,看入神了,你就是给我打电话的林先生吧,来,喝茶。”
从表情来看,他明显没有认出方刚——那天在曼谷唐人街餐厅的包间,方刚打开门时,这男子就已经躲开了。
“演的真是好,再过二十年,香港也不可能再出这样的演员,不对,是全亚洲!”记者敲了敲电脑屏幕,感叹地说,又问“林先生有什么关于m某某的料要爆?如果真有价值,我可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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