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的负重。
队伍里每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还携带了至少五颗进攻性木柄手榴弹。
跟常规部队里的普通步兵比起来,特务连的战士们可以说是武装到了牙齿!
就在特务连即将踏上征程的时候,领头的独眼男人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他转头向右边看去。
远处有个人举着火把,火急火燎地向特务连的位置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声着。
“老郑!老郑!你等等我呀!总部给你们安排的参谋是我!”
众所周知,李云龙是突击队起家。
他刚刚加入部队的时候,经常在大大小小的战役中身先士卒,带领战士们去执行各种突击任务。
即使李云龙后来做了团长,这个习惯仍然保留了下来。
之后那些跟李云龙搭档过的政委们都劝诫他,如今身份不同了,不要再以身犯险。
可这个大老粗总是一边用铜铃大的眼睛瞪着对方,一边拍着自己的胸脯自吹自擂道:
“老子是全师最好的突击手,我不上战场那纯属浪费,没有人比我更懂突击!”
但在129师,还是有一个让他心服口服的人,这个人就是郑奇英。
无论是拳脚功夫还是枪法,李云龙都不是那个男人的对手。
看着从远方急冲冲跑过来的李云龙,这熟悉的身影唤起了郑奇英早些年的记忆。对于这个敢打敢冲的老战友,他还是非常欣赏的。
在四方面军时期,二人携手一起完成过几十次突击任务。那些出生入死的经历,让他们彼此之间十分信任。
看着明显是全副武装,做好准备要上战场的李云龙,郑奇英的脸上不由自主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李云龙,我是真没想到总部派来的参谋居然是你!不过也好,要是别人过来我还不放心呢。”
“不过你小子怎么越混越差?前段时间我听说你跑到后勤部养猪去了,怎么现在又来给我当参谋?”
面对老队长的调侃,李云龙摆了摆手无奈地说道:
“你老郑这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后勤部能是我这大老爷们待的地方吗?为了能参与这次任务,我都快给师长磕头了!”
「黄河、张万和:你再骂!」
“虽然说参谋不带长,放屁不带响,可总比窝在后方强啊!”
看到李云龙没有被安逸的日子消磨了斗志,仍旧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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