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摸起来挺有分量的,鼓鼓囊囊,里面估计是塞了不少东西。
秦子衿也没多想,直接撕开了信封。
里面整整齐齐的叠着厚厚的一叠票据,还有一团的大团结。
秦子衿稍微的数了一下,居然有上百块。
她心中疑惑,一时间也想不出来到底是谁寄来的信,只好先看内容了。
上面的内容不多,秦子衿看完了以后就清楚对方的身份了。
正是跟她从小青梅竹马的未婚夫莫清华。
莫清华这一次寄信过来,是告诉秦子衿,他帮她拿到了回城的名额,并且在家里等着她回去结婚。
秦子衿摇了摇头,将信收进了空间里面,至于莫清华寄过来的票据和钱,她也没动。
毕竟她已经结婚生子了,不可能再跟莫清华有任何纠葛。
至于这些钱和票据,回头给家里寄信的时候,再一起寄回去吧。
将信收好了以后,秦子衿很快就把莫清华的事情抛到脑后了。
现在生活都成问题,哪有时间去想什么儿女情长。
“汪汪汪——”
秦子衿刚刚把信收起来,门口就传来了狗吠的声音。
那声音熟悉的很,正是家里的大黄狗的。
她起身走到了门口,就见大黄狗从门外冲了进来,摇头摆尾的,高兴的很。
后面跟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唐参。
唐参的手里还提着两只野兔,还有一只野鸡,背后背着个背篓,里面塞满了干树枝。
秦子衿眼睛都被那两只还在挣扎的野兔吸引了去,忍不住狠狠的吞了一口口水。
肉啊!
这个年代物资匮乏,想要吃肉很难,每个人每个月的肉票是固定的,只有半斤,而且你去晚了,还未必能够抢得到,因为肉就只有那么多,根本不够分的。
看着那两只野兔,秦子衿脑海里面已经出现了好几个菜名了。
红烧兔肉,麻辣兔头,冷吃兔……
她快步的走了出去,看着唐参手里提着的野味,有些兴奋的问道,“今天收获不错?”
“运气挺好的,陷阱才刚刚装好,就有野兔野鸡自己跳进来了,都没费什么力气。我先把东西放下来。”唐参心情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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