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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班,我一般十点左右睡。”
她不喜欢玩手机,躺床上要不了五分钟就能睡着,又因为喜欢运动,饮食也尽量健康,身体素质好,每天睡七个小时左右,就足够了。
只要不在剧组加班,她都这么个作息。
现在还有十点左右就睡觉的年轻人?
这些私人习惯,是她怎么查也查不到的,突然得知这些,魏书杰有点不敢置信。
如此乏味的生活,跟老头老太搞内卷吗?
但这也没必要撒谎。
“算了,还说带你去吃早饭,我们直接上楼,先把正事儿办了,再请你吃午饭吧!”
都这么晚了,以为她也吃过了,倪冰砚自无不可。
两人上了楼,到法务部找到负责经纪合同的律师,律师问过两人诉求,很快就拟定了专业的经纪合约。
在基本框架上,双方都有附加条件,经过律师确认合法,两人都没意见就签了字。
合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一人一份,法务部留一份存档。
从合约上来看,就能看出来双方最大的诉求是什么。
魏书杰最怕她恋爱脑,定下许多条款限制她的感情问题。
比如不得偷偷谈,不得和别人老公谈,不得和别人爷爷谈,不得和未成年的孩子谈,不得和漂亮姐姐谈……
只要是大部分群众不接受的恋爱类型,作为公众人物,她就不可以谈。
这不违背她的三观,倪冰砚很干脆就接受了。
至于她最怕的,就是经纪人背着她接各种她不喜欢的工作,比如给辱华品牌代言,比如接某些注定要夭折、要下架的剧……
她觉得上辈子看的小说多少也能做个参考,那种演员犯法,连带被下架的作品,还有那种通不过审核,胎死腹中的剧,她是死也不会冒着风险去参演的。
奈何魏书杰并不知道这些,那些品牌大多是大品牌,那些作品也多是大制作,按照业界标准来衡量,都是值得接的活儿,若全都由着经纪人决定,她踩坑的几率太大了。
于是她特意在条约里要求了,工作的事,两人要商量着来,不可经纪人一言堂。
魏书杰以为她怕自己压榨她,虽然有点无语,还是同意了。
先说断,后不乱。
什么事都说在前头,坦坦荡荡的,也不伤感情,两人都觉得挺好。
至于她不喜欢炒作恋情,不接受阴阳合同,不接受潜规则以及一切违法乱纪之事,虽然要求有点多,但魏书杰能当上金牌经纪人,就不是那种目光短浅的,自是全都同意了。
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没有任何波折,就在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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