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大分家,树大分叉。”吴太太一直都知道吴烨主意正。
她做这些,只是希望加快进程,也是因为马有千里之能,无人不能自往,得拿鞭子抽一下。
“很明显可以看得出来,他在外面成长还是很快的,说话做事,也没有那么多浮躁,沉淀了一些。”老吴分析。
这是他观察得来,吴烨更自信了,也更阳光了,进步很大。
“那是好事,看来我们选择做对了。”吴太太回答。
夫妻俩说着关于吴烨的事情,吴烨已经离开小区里了。他现在没有车了,还得去最近的地铁口,坐地铁回去。
要把车早点买了,不然真有点不方便,还卡是对的,还车就有的草率了,早知道再开几天。
路过献血站的时候,吴烨去献了血,他不是第一次献血,间隔时间到了,有空的话,都会去。
有可能某一天,他的血小板,就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这个事情,大学期间就开始了,他舍友都不知道,吴烨一直觉得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坐上地铁,吴烨回到公寓旁边。
还得步行回去。
电梯里。
和他同一趟电梯上楼的,是一个牵着黑色大狗的女生,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一身迷彩,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包包旁边还有铁楸,绳子。
她手上牵着一条纯黑色的纽芬兰犬,狗就乖乖的蹲在她脚边,完全没有大型群的尊严,特别懂事。
可能是不习惯电梯,狗子偶尔想站起来,也被她一只手按下去。
也行感慨万分,这姑娘力气真大,不过也真的很飒。
那种飒,很多女生都很迷,但是没有。
一双皮鞋,一身迷彩,身材算是吴烨见过的女生当中能排前三了,一点点微胖的感觉,像是微胖,又像是健康感。
很协调,比例很完美。
其实并不胖,多一分显得胖了,少一分显得瘦了。一头黑发被束起来,不难看出是波浪卷,可惜戴着口罩,看不到全脸。
但是眼睛很好看,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不是那种大众追求的白皙。
小麦好评。
脖子里是一条彩色的白金古巴项链,手上戴着一块多功能表。
是运动型吧?
没想到这个公寓,还有一个这样的女生。
吴烨只是借着电梯玻璃,悄悄的观察了一下,洛白说他闷骚,他也承认,不然那可能几秒钟把一个观察清楚。
他在这样观察别人的时候,掩饰的很好,其实只是怕尴尬而已。
可惜看不到全脸?
脑子里闪过这样一个念头,吴烨顿觉自己无耻。
呸,下贱。
她住17楼啊,原来。
叮!
电梯到了。
吴烨走出电梯,鬼使神差回头看了一眼。
“刚才就看半天了,没看全啊?”
站在电梯中央的女生,声音很好听,有种特别能让人记住的音色,就是说的话,让吴烨很尴尬。
好在她说完话以后,电梯门就关了,幸好没有按电梯打开按钮。
吴烨吐出一口气,脸都红了,太尴尬了,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尴尬过几次。
她都发现了,为什么不说?
唉……偷看确实是不礼貌,以后光明正大看。
打开门,吴烨回到公寓,习惯性的去洗澡,下意识闻了一下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味道,才打开花洒。
洗完澡,找了本书,吴烨坐在榻榻米上,开始认真学习。
五分钟后……吴烨放下书。
“果然,妖孽乱我道心。”
十分钟后……吴烨把书盖在脸上。
“真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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