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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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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侃不好意思地歉意一笑,注意力继续回到和张玲玲的对话上。

“好了侃哥,既然你现在已经是咱们公司的合约歌手了,那么,作为新人的话我们必须马上开始一些工作的安排。”

张玲玲从兜里掏出了一份打印好的单子,放到了江侃面前。

“伱的这首歌《像我这样的人》,经过我们公司内部评价属于a级歌曲,你的演唱方面,我们的评判也是a。”

她指了指单子上的文字。

“而这样的双a歌曲,在目前的新人新歌排行榜上的位置却是只有十五名开外,这是对于优质歌曲的极大浪费,是我们绝对不能允许发生的事。”

“毕竟之前你还是一名自由歌手,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也是情有可原,但现在既然已经是咱们公司的歌手了,这方面一定不能再维持一个区区的十五名外的局面!”

“哦?”

说到自己的排名,江侃一下子来了兴趣。

他并没有插嘴,而是饶有兴味地看着张玲玲,想听听公司对于自己这首歌是怎么安排的。

“所以,我们为你的这首歌制定了这么一个计划。”

“这首歌因为是签约之前创作的,是属于你自己的私有版权,但为了表明公司对你的看重,和展露我们的诚意,这首歌在网上的所有收入都归属于侃哥你个人所有,公司将不会和你进行分成!”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大为吃惊!

他这几天都在研究夏国关于歌手的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般的签约歌手发歌,由公司负责宣发和推广。

凭借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词曲作者+歌手和公司按比例分账。

一般的新人歌手,如果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素人,那就是二八分账——词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词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比例看各自的名气、实力和为这首歌的最终成绩做出的贡献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人+曲爹,那词曲作者拿大头。

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并不怎么经典的歌给唱红了,那自然是歌手拿大头。

随着歌手名气的增加,咖位的提升,“二八”这个比例也会逐渐地升高,歌手能拿到的会越来越多。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毕竟公司要把一个歌手从默默无闻,捧成无人不知的大歌星,买歌、培训、录制、宣发、推广、销售、销售渠道的费用、经纪人费用、助理费用、出行车辆机船、住宿、餐饮、个人形象包装、人设打造、媒体宣传、网站推广、app推荐位购买、甚至是如《我是xx》这类综艺的上台费……甚至以后的演唱会的场馆联系、舞美灯光、乐队出场费、售票系统、安保费用、伴舞费用……

有几样不是以“万”、“十万”甚至“百万”为单位的支出?

这些都得公司来出。

总体加起来,说是几百上千万都少了。

公司的市场推广与宣发、销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亿”为单位的庞大资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辛苦建立起来的,没有哪个个人能够玩得转这一点。

这样一个国内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来捧人,还比不过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纯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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