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就这问题?没事。”岂料范斯狡黠地眨眨眼,打装着满满坟草叶子的大包里又曲曲折折地掏出一个塑料夹来,里头插着无计其数自己卷的weed,他拿着夹子在我眼前晃了晃,笑道:“这些存货可以抽到月底。我只是懒得回小屋拿而已。”
“你!你居然拿自杀这么严肃的问题开玩笑?!”我气得一口血冲上喉头险些没憋死,但想想计较这事没多大意思,便凝了凝神,说:“算了,我想问的是,一般你们所热衷的那些怪物,脑袋和心脏都不是要害,像无头骑士什么的,为什么许多都集中在腹部?难道它们的命门就是腹腔?这有什么典故?”
“不是要害不要害的问题,而是许多妖怪根本就没有脑袋,更没有心脏。但它们要进食就会有肠胃罢了。在远古时期,人类普遍认为肠胃才是控制全身的大脑,而现代医学研究,也发现哺乳生物的大脑并无法控制身体全部,至少有三组神经体系是不受意识所控制独立运作的。”
“还有这种事?”我扭了扭脖子,探出手指抓了抓,觉得不可思议。
“这三组分别叫交感神经,副交感神经,和肠神经系统。交感神经主要负责提振人的兴奋、加速心跳加速排汗等等,而副交感神经负责压抑这些功能。而肠子这个大众认为十分普通的器官,却是不受大脑与交感神经控制,独立运行的神经系统。而且肠道内的神经元比起人类脊髓的神经元还要丰富,仅次于大脑。因此它也被称作第二大脑。”
“所以,碎颅者其实是拥有两付大脑,首级一处,腹部一处。因此要完全歼灭它们,就得做到这两个部位都痛下死手?”
“对喽,多亏水银河的毒性,限制了那团死肉活动,才能轻松消灭。这东西十分难缠,按照生物学来看,其实它们比人类进化程度更高。”
“好了,解剖课一会再开,我遇上难题了。”就在此时,蹲在一旁撬肥皂盒的alex,对我们一摊手,懊恼道:“这东西做得十分古怪,板上连条缝都没有,不知该怎么下手。”
“不会吧,没有缝盒子要怎么开?又要怎么往里塞东西?该不是你眼神出问题了吧?”范斯举着蜡烛凑过去,抓着匣子颠来倒去地看,足有半支烟功夫,最后也是挠着头皮,纳闷起来:“果真是连条缝都没有,完全不知所谓。但里头有东西,摇晃时能听见声音。”
“真想打开却也不难,只能硬来。”alex指了指我弃在一旁的铜质烛台,说:“用铁刺楔入箍板间隙,使劲猛撬就能开。”
“且慢!别乱来,这是件文物,乱撬就破了外观,分文不值了。”胖子见状急忙制止,不过他也没主意,只能团着手干看。
趁着他俩研究扁圆盒,我倚在墙头闭目养神,不知为何,从刚才起我的意识就很模糊,现在虽然好受许多,但整个人像虚脱般感觉疲倦乏力。他们的对话,在耳边变得模模糊糊,就像坐在水底聆听岸上之人说话那样。见他们争执不休,嘈杂越来越烈,我担心再度引来那只鬼东西,只得站起身来调停。爬至跟前,我也观察起匣子来,它并非像两人所说没有接缝,而是所有契合部分都集中在盖上,并且内部的另一只软金匣紧紧挂着提手。这也就是说,需要用合理的方式打开,如果硬来的话,一旦破坏了匣板,内部的盒子即会被撕裂。
总之,按照贴缝的设计,启开后盒盖会分成六瓣,最后像花蕾般绽开。实在是巧夺天工的宝物,难怪会让可萨汗迷醉不已,收为国珍。
“瞧蛇牙和鸟喙之间,有个不对称的圆头三角,它就像个缺了铆钉的孔眼,需要填入这种形状的东西才行。”看了一阵,我忽然注意到匣顶的一颗绿石,忙招呼两人擎着蜡烛过来看,问alex说:“你在撬开金属格子后,有没有瞧见过这种外形的工具?”
“屁都没有,这只匣子几乎将格子空间全填满,掏盒子我倒没费多大劲,挖断底下固定的焊条才费事。”他思索片刻,斩钉截铁一口否认,然后指示我们,将保险箱里拿走的全部东西都交出来,说:“那个开锁小钥匙,一定就在这堆废纸布袋里。”
范斯首当其冲地想起那把双刃剑装饰的戒指,他从所谓遗嘱拓本中抖出,拿到匣子上比划,可试了一圈都找不到锲入点,只得恨恨作罢,独自一人坐得远远发呆。
剩下的我们,只得将其他布袋一一打开,但里头大多都是文件,三、两个造型独特的别针头饰也都不起作用,显然这么看下来,保险柜里并不存在这么一把钥匙。
“给我多点时间好好琢磨,我就不信弄不开这个破匣。”alex搓揉着脸,咬牙切齿地诅咒发誓:“如果到最后也没辙,就只能破坏匣板,你们得做好这层思想准备。”
“是,是戒指!”一旁的范斯,忽然双目失神起来。
“瞎说什么啊,老范。这种锁刚才被林锐一说,我想了想然后便明白过来,其实原理就像八音盒那般。什么戒指,你不是已经试过了吗?该不会是喝糊涂了吧?”
“是戒指啊!在小吕库古包里的那只戒指啊!”他见alex一头雾水,忙指着我说:“小老弟不是还说那是不值钱的塑料玩具吗?就是这件东西。”
当初最早拿到破破烂烂的黑色双肩背,我躲在廊道前的破屋里倒腾,原本以为存货必然惊艳,但大多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确实有个戒指,被吊在一根草绳上,份量很轻,好似树脂玩具,一看就很廉价。想到这里,我忙不迭去翻黑双肩,想要翻它出来。
“别白费劲了!戒指,并不在里头啊。”范斯抱着脑袋,带着哭腔叹息:“那戒指,老马觉得好玩,就戴在自己手指上了。”
“你说他没事瞎翻双肩背里的东西做什么?这下可好,被碎颅者拖走,戒指没准沿路都给弄丢了。”我听完不由长叹一声,将匣子踢得老远。
“他倒不是存心带着不肯脱下来,而是带上后就拿不下,我也帮他脱了半天。戒指不会弄丢,它非常细,只能戴在小指头上。打屋里出来前他还在努力,可惜都不成功。总之,想要打开匣子就必须得先找回老马。”
“你多心了,”回想半天前,身陷囹圄之中的我,也担忧成为弃子,便将黑色双肩背当作救命稻草。此刻的范斯,也似我这般,以戒指为诱因,指望我们能不负承诺。人在势单力薄时都很敏感,容易滋生危机感。想到此,我拍拍他厚实的背脊,道:“咱们东西可以不要,但人必须救回,根本不关戒指什么事。”
“且慢,这事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得好好捋一捋。”岂料alex听到此,忽然眉头紧皱,脸色苍白起来。他扶着我和范斯的肩头,问:“你俩可以确定那只戒指就是开启这个匣子的钥匙吗?我没仔细观察过那东西,没什么概念。”
“这个树胶戒指在宝石位置是个十字头,有些像十字起子,但要圆润得多,和金匣上的锲入点大小一致,所以我可以确定。”我回忆片刻,点了点头。新笔趣阁
“我起初见老马拿着把玩时也仔细看过,你们知道,当时大家都没头绪,都在寻思黑双肩里到底藏有什么秘密。所以,再细小的物件也不会放过。”范斯也跟着回忆,道:“当我看见十字头时,本以为和宗教有关联,但凑近看后又觉得全然不是。虽然那戒指就像个假货,可它就是眼下打开金匣的钥匙,这点不会有错!”
“好了,现在能确定下来的,就是戴在眼镜小指上的东西是把钥匙,”alex将金匣收入双肩背,将脸转向我,问:“我记起下来时你我在争一个什么问题,然后你说先卖个关子,后来大家就开始忙匣子了,那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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