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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好闺蜜?一个巴掌不够就来两个(第1页/共3页)

早饭相对来说非常简单,简单到米汤里面都难捞出来米,野菜饼子也是用红薯面和玉米面混合做的。吃着,有点剌嗓子。

可为了填饱肚子,沈溪还是吃了一大块的饼子,喝了一碗米汤……

沈溪这碗里还能捞出来一些米粒。

身边霍明川那碗里,就是两碗的米汤,他一口气吃了三个饼子,灌了三碗米汤。

吃好了后将碗筷放到桌子上,霍明川看向沈溪,“你们娘仨慢着点吃,我赶着带人去修水库。”

“明川啊,你带上两块饼子……。”李凤兰赶忙将两个杂粮饼子塞给霍明川,“早饭就那么一把米,你都捞给他们娘仨吃了,你这喝了两大碗的水,能管饱啊。”

可是让李凤兰心疼坏了。

沈溪端着碗,看着稀稀拉拉的米粒,她以为,自己跟孩子吃的,已经算是极差的了。

没想到,这还是霍明川捞出来特意给他们娘仨的。

李凤兰追着霍明川去给杂粮饼子。

霍明心则是将餐桌上的碗筷收拾起来,看了沈溪一眼。

“嫂子,我大哥稀罕你,你就好好的跟我大哥过日子,家里也没谁欺负你,哪个不都是看你的脸色。”

“明心,你说的话我记着了。”

霍明心心里一咯噔,还以为沈溪是记仇呢!

忙着说:“嫂子,我只是随口说说,你可别当真。”

“我咋不能当真了啊?我跟你大哥这不是好好的过日子吗?等下吃了早饭,我就带俩孩子去上工挣工分。”

眼下这个节骨眼上,想离婚肯定是不行!

霍明川是村子里的一把手,别说离婚了,就是沈溪想要回城看爹妈,还需要霍明川给她开张证明呢。

七十年代,出门必须带着一张纸……

这纸,堪比现代的身份证,有时候比身份证还要重要的。

所以,这个婚,还真是霍明川不想离,就离不掉的。

既然离不掉,就好好的生活。

目前的生活本来也没那么糟糕啊,霍明川,好歹是个村主任,村里大小事情一把抓,大小算是个正经而稳定的工作。

而且,他身材超棒的好吧!

跟了他,她沈溪也不亏的。

听沈溪说,她要去上工挣工分。

霍明心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抿嘴笑下,转身入了厨房,将家里的东西收拾了下。

刚收拾完,就听到村里大喇叭播放,说是上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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