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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她这个便宜娘要带着二宝去诊所(第2页/共3页)

点。

这还是原主攒着钱,想要过年的时候回家去呢。

原主家是北城的,回家要坐火车,可火车的车票,来回两趟要十几块,她哪里有钱啊。

插队干活儿,挣工分,到头了,也才勉强养活自己而已。

加上她嫁给了霍明川后,啥活都不干了。

说白了,就是靠霍明川挣工分养她!

而且还要养俩孩子。

相当艰难。

“同志,我加点钱,你给我冲一碗白糖水,我女儿渴了。”

沈溪说着掏钱递过去。

饭店收银女同志,忙着说道:“哎呦,你这小闺女长得真好看,像你。这大夏天的发烧可难受了。你等着啊,我给你冲一碗,多放点糖。”

糖是个稀罕物,不可能不收钱的。

最后多收了沈溪三分钱。

沈溪忙着道谢,端着碗,先给二宝喝了几口。

“好喝,妈,你也喝。”

“二宝以后喊妈妈,妈妈以后会对二宝和大宝好。”沈溪低声柔柔的说。

“妈妈、你还走吗?奶奶说,妈妈要去大城市里,要找外公外婆,妈妈回到大城市里,就不要我和哥哥了。”

小姑娘吐字倒是很清晰。

“谁说的啊?妈妈就是回大城市里,也要带着二宝和大宝的。”

“隔壁家的小强说的,他爸爸跟妈妈一样,就回到城里走了……。”

隔壁家的小强?

沈溪有点记忆,小强的爸爸是个男知青,跟村里的女青年结婚后,好像被推荐去上了大学。

再后来,就不要乡下的妻子和孩子了。

某种性质上,的确是跟原主一样的。

“现在妈妈答应你,绝对不会像小强的爸爸那样,不要二宝和哥哥的。”

“妈妈,二宝一直好喜欢妈妈的。”

“真乖。”

沈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妈妈这个角色,当的还挺顺手的。

可能跟她本身就很喜欢孩子有关系吧。

前世的她都挺喜欢孩子的,因为一直忙于事业,她都计划着,等到自己三十五岁的时候,还没有找到灵魂伴侣,就去买一颗小豆芽。

自己生两个宝宝!

没想到,竟然会在七十年代满足了她的愿望。

仔细想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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