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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八章 绯闻(第3页/共3页)

真的是鹿,活生生的花鹿!”

一位身着锦缎的男人挤过人群来到前排,围着鹿左右看了两圈,啧啧称奇:“一头成年雄鹿,抓捕时竟然毫无损伤,真是奇哉怪也。”

他看向梅花鹿的眼睛仿佛涂了胶水,黏糊得很,最后移开时竟有些依依不舍。

“我愿出五十两买下这头花鹿,不知郎君是否同意?”

不待谢青枫回话,人群后有人鄙笑道:“呵,五十两竟然就想买下一头活鹿,是周公子穷得脸都不要了,还是欺负咱们洛县没人了呢?”

众人顺着声源看去,又是一个身着锦缎的男子。

不过比起之前那位的天蓝衣衫,这位就张扬许多。

一身粉色锦缎外袍配大红腰带,但由于他皮肤白皙,样貌精致,这一身打扮不仅不觉得突兀,反而给人一种翩翩公子、风流俊逸的感觉。

粉衣男子穿过人群摇着折扇走过来:“这头花鹿,我出一百两。”

见有人横刀夺爱,周浩怒斥道:“翁浩思,君子不夺人所好,这鹿明明是我先看上的。”

翁浩思理也不理,径直看着鹿的主人谢青枫:“我出一百两,你卖是不卖?”

眼看着两人就要吵起来,钱管事立马迎了上去:“翁公子、周公子,这本是我们五味楼新收的鹿,两位如果有兴趣不如前往酒楼一坐,咱们细细商议一下。”

酒楼的人插手,看来一百两是买不下来了。

翁浩思收了折扇率先往五味楼走去:“去哪里商议无所谓,反正这鹿我势在必得。”

周公子舍不得那头花鹿,自然也跟上了。

挑起事端的两人走了,但围观的人群听说这劳什子花鹿竟值一百两,都站在门口不肯离去。

谢青枫见状便将鹿交给了酒楼小二,自己掉头离开,他对热闹并不感兴趣。

正好前两天吴掌柜从府城回来时托人给他送信,说是有要事相商,今天正好过去看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