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他想不通为何剑圣前辈会突然间变得如此口无遮拦。
“你既然喜欢她,就该把想法都说出来才是啊!你把什么东西都藏在心底,什么都不肯说,人家得不到回应,可不就走了吗?你真当自己是个香饽饽啊,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小子除了长得入眼一点儿,还有其他拿的出手的本事?单以修为而论,倩丫头轻轻一巴掌就拍死你了!”
嬴秋厉声喝道,“现在好了,倩丫头走了,你小子知道后悔了?!哼,晚了!老夫告诉你,这世间女子,越是痴情之人,无情时便越是无情!那是你终其一生一世都没办法挽回的!”
看着老剑圣情绪不稳的样子,被泼了一脸口水的魏颉大受震撼,心下暗道:“前辈为何会这般激动?莫非……他从前也弄丢过一名女子么?”
眼中只有陆地尘仙的无敌剑圣平复了一下心情,道:“罢了罢了,老夫的宝贝徒儿,量你小子也配不上!反正老夫今日给你句忠告——日后倘若碰到了想要一起睡觉的姑娘,就一定要及时跟她表达心意,认真且负责任地告诉她,你有多喜欢她,然后啊,如果当真是命里就该在一起,那你务必要好生待她,不可亏欠其半分……知道了吗?”
魏颉扁了扁嘴,心道:“嬴老前辈这话糙是糙了点,但终归也有些道理,当初刀圣关大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女子的时候,我若借机表白坦露心声,说自己喜欢小萝卜,那她或许就不会走了。”
于是正色道:“大师良言,晚辈自当牢记于心!”
“牢记个屁,你这个年纪若能听得进去我的话……”剑圣嬴秋一副兴致索然的无聊模样,“哎,老夫跟你说那么多干嘛,走了走了!”
“前辈慢走。”魏颉抱拳恭送。
嬴秋略微点了下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他娘-的,搞得老子酒都醒了,得再去好好喝一轮。”
说完便身形一纵,再度化成一道璀璨白金长虹,往西边天空去了。
待剑圣离开后,魏颉又去附近寻了一家酒楼。
要了一间最好的包房,用从三名男子手里抢来的银票买了一大桌子的好酒好菜,狠狠痛饮饱餐了一顿。
填饱肚皮后,魏颉又痛痛快快地冲了一个热水澡,彻底洗去身上的尘泥污渍。
跟店老板要了件干净的衣服后,骑着白马出门了。
去了市集上的一家裁缝铺。
买了一袭崭新的长衫。
依旧是碧青色。
他之所以会选择买这个颜色,是因为当初有个身穿葱绿色衣衫,扎着两根羊角辫的小丫头。
一脸花痴地看着自己,说过一句——“你,好好看。”
如今,小丫头已经不在了。
魏颉却养成了喜穿碧青色衣裳的这个习惯。
英姿飒爽、容光焕发的他,迈着矫健沉稳的大步走出了那家裁缝店。
来到门口,纵身跃上了大白的后背。
策马扬鞭而去。
这一日,主动离开了道门巽风宫的魏颉。
再一次青衫白马。
仗剑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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