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布行,人自然有人市。
这人市,是买卖下人的地方。
这是古代,奴隶主制度下,下人格外不值钱。
甚至比当时林晴的价钱更低。
按照一两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块钱,林晴才被卖了六千,这期间还搭了个小的。
可这人市中,大多是十两,若是姿色稍微好一点的丫鬟,十五两到二十两不等。
丫鬟与奴隶又有所不同。
丫鬟如同现代的打工仔,每月休息两天,可回家探亲,若是选择在主子家继续服侍的话,还有额外的赏银。
至于月例,则是五十文到一两不等。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两百块钱不到。
若是丫鬟有了钱,可以选择赎身,但这种大多是没钱的,她们的出身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是罪臣之后,花钱打点的话,不用进入教坊司服侍男人,做个下等丫鬟也比风尘女子要好一些。
还有家奴,也多是从人市购买。
沈黎挑了几个稍微顺眼的家奴,想了想,又看了看丫鬟。
当掌柜遣人拖着大铁链子将四五个丫鬟拖出来时,沈黎只觉心中微寒。
怪不得天道宗能风生水起,只凭人人平等一个宗旨,便能让这些下等人心甘情愿的为他们卖命。
在其他几个丫鬟纷纷哭泣哀嚎时,最后面的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却倔强的甩着铁链,不屑的看向下面的买家。
尽管女孩满脸尘土,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但也掩饰不住她明亮的眸子。
沈黎招招手,小厮立马屁颠屁颠的赶过来:“这位大爷,您看上了哪一个?”
上面的掌柜也在卖力的介绍,不时将女子的腰肢,大腿量一下,越是健壮一些的女子,越是得人青睐。
并不是以胖为美,而是作为丫鬟,若是手不能抗肩不能提的,到了主人家,怕是熬不过几个月就死了,那主人家就亏了。
也有人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过这些大多是穷人,像那种迎风摆柳的女子,也不适合穷人家的生活,干不了苦力,买回家没用。
所以在这人市中,牙口一般,身段苗条的女孩子,大多是卖不出去的。
等到真正卖不出去,好看的送入青楼,难看的,丢入秦淮河下游,免得浪费粮食。
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始终无人问津,沈黎歪着脑袋观察她,见她粉拳紧握,牙关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