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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青红(第2页/共4页)

胖子见林枫这么自信,他也没说什么了。

林枫总不可能告诉胖子,其实的自己身体里,住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

跟虎哥谈的合同,他每一条都仔细斟酌过了,再加上那位专业的律师。

这律师是邹青红推荐的,电视台的合作合同都是由他来负责。

当然也很贵,律师的费用是三千块一小时,合同谈判和签约,到工作结束一共花了三个小时,光律师费他就得掏九千块。

这笔钱林枫是不会省的。

这笔钱花得也值。

走的时候,林枫显然看得出来虎哥虽然脸上带着笑容,但是表情却像是要把他吞了一样。

不管怎么样,合同是签下来了,《鬼吹灯》的宣传渠道又多一条。

林枫该做的基本上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看命运的安排了。

合同签完已经是中午,两人找了间饭馆吃午饭。

期间林枫还特意叫了瓶酒,主要是给胖子压压惊。

胖子没见过这种场面,林枫带他见识一下,后面如果自己这个团队不断壮大,胖子还在团队里面,不少这种事情要交给他处理。

老油条不都是从小菜鸟成长起来,不是吗?

吃完午饭,已经是两点了,胖子说要回去睡个觉,然后下午录节目。

林枫也由得他,两人就此分别了。

林枫看了一下时间,两点十分,时间还早。

他也不急着回公司,这里离他租下来的银河传媒的办公室很近,也就三四公里左右。

林枫决定回办公室那边转转。

林枫叫了一辆计程车,直接来到金鑫大厦楼下。

上到楼上七楼,看到办公室的灯亮着。

林枫走过去,往里面看了一眼,看到邹青红此时正拿着一个喷壶给花浇水。

邹青红听到脚步声,往门口看过来,看到林枫。

“林总,您来啦?”

“不用叫我林总,我还不太习惯,叫我林枫吧。”

“那怎么行,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你的员工,按照职场的规矩,我还是叫你林总比较妥当些。”

“那随你吧。”

“林总今天这么有空,是来视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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