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敏锐嗅觉。
如果一切都进展顺利,那么他们真的可以赚钱,而且是真真正正的赚大钱!
只不过结盟之后,大家就是利益共同体了,既然享受红利那么同样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实私底下张大龙跟陆豪请教过这个问题,在张大龙的眼里陆豪提出来的这个所谓的酒吧联盟实在是太过于繁琐。
在张大龙看来还不如直接联合岭南省城几家头部酒吧,然后向其他的酒吧施压,利用各种不择手段压垮或者收购他们。
这样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这也是为啥陆豪第一次去梦龙酒吧,在张大龙办公室就见到其他几个大酒吧老板的原因了。
因为张大龙本来就想那么做,甚至已经打算开始展开行动,但最终还是被陆豪劝住了。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陆豪前世身为滨海市首富,太明白这个道理了。
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都要给别人留点余地。既然自己想赚钱,也不能扼杀别人赚钱的想法。
如果真的像张大龙那样做到绝对的行业垄断,那么绝对会出大问题。
这就像一家上市公司一样,董事长身为大股东,下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小股东。
这样的模式好处在于共同承担风险,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也能杜绝“一言堂”的产生。
毕竟一条河里不能只有一条大鱼吧,那大鱼如何繁衍后代,如何长久的存活下去?
张大龙终究是个粗人,让他重操旧业打打杀杀问题不大,可做生意经商就有点不太行了。
这也是为啥张大龙这么重视欣赏陆豪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手底下太缺像陆豪这样的商业奇才了!
其实这个酒吧联盟,虽然是商业性质的联盟,但实际上就是一家公司。
只不过陆豪劝告张大龙用联盟的方式,因为只有这样,其他人心里才不会那么抵触。
因为一旦用公司的性质必然会激发众人的逆反心理,今天在坐的诸位都是自己的老板,没人愿意给别人打工。
所以用商业联盟的手段,可以大大打消众人的抵触情绪,不仅能够统一岭南娱乐业,还能让所有人都能分一杯羹。
果然不出陆豪所料,此时已经有不少人脸上露出了跃跃欲试的倾向。
又经过了长达几个小时的协商,众人最终签了合同,这个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酒吧联盟,今天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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